[QUOTE][i]最初由 diablo12 发布[/i]
[B]
如果你身在奴隶制国家,并且身在一个奴隶家庭,你就必须把你的自由权利让渡给主权者吗?社会契约必须是在一定的公平条件下签订的,而且如果无论是主权者一方,或者公民一方违反规定,那另一方就有采取处罚的权力。
很多时候,这个社会就不可能存在公平,所以我才用了“骗”这个字,因为社会契约永远都是当权者强迫出身在主权领土上的自然人签订的。 [/B][/QUOTE]
diablo果然"不出所料地"提出了这个反论呢:01:
古来诟病霍布斯者甚众,他们提出的反论更为高明,diablo可以找相关书籍参阅.这里简单的阐述一下霍布斯对这个质疑的见解.
诚如阁下所言,如上例中的社会契约就不成其为社会契约了吗?因为无论如何看,此时的契约并不是在立约者"心甘情愿"的情况下以"自由意愿"选择的结果.换言之,立约者是"受强迫的".在"受强迫的"的前提下契约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受到质疑.但是霍布斯的答案甚为简明.仍然有效!"受强迫的"情况下契约本身也是有效的.如何申张这个论点,霍布斯说,当人仍然处在自然状态下,你的主权全部归自己所有,你可以决定是否让渡主权给主权者.但是明显的,任何理性的自然人都不会拒绝立约,大家都处在社会条件下,你与主权者独处自然状态,互相之间的征战杀伐完全符合自然律,主权者可以为了维护自己利益首先攻击你,而主权者代表的是整个社会中包含的个人,你与所有人为敌,不免愚蠢,所以,不立约就要避开所有人,否则你性命难保.如此你将永陷自然状态不可脱离,而自然状态正是每个理性人避之不及的状态,霍布斯甚至说:"最差的君主专制也要强过自然状态".所以,理性的人是不会拒绝立约的.当然,你也可以拒绝立约,选择权在你手,但是成本是"永陷自然状态",换言之"生不如死".主权者并不需强迫,他所为不过是自然律支配的结果,你说主权者"不公平","诱骗","强迫",不是等于在说自然律"不公平","诱骗","强迫"吗?逻辑显然不通.霍布斯由此又申张出"由战争所获主权正当"的论点,引得当时世界不安.这些又是题外之音了,恕不详述。: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