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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分享]谈谈古代战争的战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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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U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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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历07年8月13日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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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自春秋战国社区
在人类的所有活动中,战争无疑是最复杂的了,因为这是两大群人为了剥夺对方的生命并保护自己的生命不被对方剥夺,而进行的激烈的暴力对抗。影响到战争胜负的因素,有装备、士气、体能、技巧、将才、统帅能力、政治军事体制、政治的修明与否、战争意志、人心向背、情报能力、经济实力、地理与自然条件、最后还有运气等等。要说明这些因素中哪一个或哪几个决定了战争的胜负,看来是不可能的。历史上常有这样的例子:在许多方面都居于不利地位的一方因为少数优势而取得了战争的胜利。而所有的战争,胜方的胜因又彼此不同。因此,大概只有这样两条规律是亘古不变的:1.有利因素多的一方胜算较大。2.在重要因素上居于优势地位的一方胜算较大。而何为重要因素,将在下面讲到。
首先介绍古代战争的一般流程。
古代战争的一般原因和流程
战争分为攻势战争和守势战争。攻势战争发生的原因,不外乎双方的战略平衡发生了有利于攻方的改变,如守方遇到天灾、君主暗弱、发生内乱、遇到强敌进攻、攻方实力培养完成(或认为已经完成)、原先的不利条件去除(或认为已经去除)等;或攻方对战略势态的认识发生了变化,使之敢于尝试战争。原因有攻方新君主上台、新权臣主政、决定用对外战争转移内部矛盾等。守势战争对于守势一方来说是较难预料的。因为既然居于守势,必然有弱于对方的劣势,而使战争的主动权操于对方之手。强势一方遭到主动进攻的情况比较少见,因此也就更难预料。
战争的主观动机,最常见的也是最根本的,是为了争夺土地或财富。历史上这样的战争数不胜数,不必列举。但大凡这样的战争,都必然要找借口。赤裸裸的侵略,文明时代以后都是不受欢迎的和居于道德劣势的。常见的借口有违反条约(罗马常用,如第二次布匿战争)、杀害使者(典型的是中国攻大宛的战争)、历史仇恨(所谓“昔齐襄公复九世之仇,《春秋》大之”)、边境纠纷(中匈战争中中方的借口之一)、或者某些道德上的理由(但古代没有人权高于主权这一说,很少有以别国的政治缺失为唯一理由去进攻敌国的,比较可信的例子是周以商王辛统治残暴为由进攻商朝)。此外,排除潜在威胁也会成为战争的动机,如农耕民族对游牧民族的进攻,原因常常包括为了使边境免遭劫掠。比较少见的战争动机,常常跟对土地和财富的追求结合在一起,有时候不免跟战争借口难以区分。如传播宗教,著名的阿拉伯的扩张和十字军东征,既是宗教热情的表现,也是追求土地的现实行为。至于君主本人的好战,无疑的也可以成为战争的起因之一。但事实上,君主的行为往往受到这样或那样的因素制约,其动机往往也可以归因于统治集团对土地和财富的追求,所以我都找不到一个战争是纯粹出于君主的个人爱好的发生的。如果哪位发现有这样的战争,请指出。
决定战争的国家机关,在古代一般是君主,共和国和民主国则是民意机关或者公民大会。在正常状况下,中国的战争决策者是皇帝、两河诸国是国王、雅典是公民大会(梭伦改革之后,僭主时期除外)、罗马在共和时代是元老院,到了帝制时代,当然是元首/皇帝。从决策效率考虑,最好的制度是君主制——其实,如果君主贤明,独裁政制的效率是远远高于任何其他制度的。即使在今天依然如此。唯一的问题是:独裁制度恰恰不能保证君主的贤明。
发动战争必须有充分的准备。准备的内容,有兵员(如果是征兵,还要训练)、粮食、战马和驮畜、兵器、金钱、挖掘工事的工具,衣物等等,如果可能的话也要有药物、军妓、非战斗属员等。战争准备是相当费钱和费时间的,《孙子兵法》上说:“日费千金,然后十万之师举矣。”宋金战争时,宋人说金朝若想发动战争,要准备好几个月,估计宋朝自己也差不多。
当然,也可以像《孙子兵法》上极力推荐的那样,因粮于敌(也就是掠夺敌境)。但这样做的风险是很大的,一旦敌方坚壁清野,无可掠夺,军队就要陷入绝境——就像1304年和1306年蒙古入侵印度时一样,蒙古军完全靠掠夺为食,结果遭到伽齐·马利克所率军队的围困,一次被坑杀8千人,一次被杀5万人。
在古代,冲突和战争的区分也是明显的。游牧民族出于饥寒交迫或者单纯为了“致富”,都会向农耕民族地区发动小规模的劫掠。这种情况被古代中国人称为“扰边”。这种时时发生的劫掠,不仅令被劫掠者很烦恼,而且也令劫掠者的政权自食恶果——长期的小规模战争状态令地方军官拥兵自重,中央难以控制,日子一长,尾大不掉,积重难返。匈人在蒙古高原的悲惨失败,就跟长期形成的地方分裂倾向有很大关系。演海居民也往往倾向于做海盗,他们的危害跟游牧民族劫掠者一样,所以不为各国中央所容。日本北朝战胜南朝之后,积极扑灭海盗,甚至把他们交给中国,就是明证。总的来说,挑起小规模冲突是被各国严厉禁止的。但如果缺乏一个有力的中央政权,那么小规模劫掠就会成为大问题,如6世纪到12世纪的维京海盗。
当战争爆发之后,指挥通讯成为重大的问题。古代军队跟现代军队的一个本质的区别是通讯很不方便,因而反应非常慢。18世纪中国的驿站制度规定,在进行战争时使用“加急”速度输送战报和命令。速度规定如下:北京至齐齐哈尔,18天;北京到成都,24天;北京到昆明,40天;北京到桂林,25天;北京到张家口,16天;北京到福州,27天;这大体上就是中央对战争的反应速度。而同样是因为联络不便,古代军队一般是结成一个庞大的队列行军的,遇到战斗时,往往在几个小时内就决定了胜负,即使是几十万人的大会战,最多也不过一个月确定局面。这样,中央要指挥战地军队,往往是很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因此很古的时候就有了“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军事原则(见于《孙子兵法》)。如果违反了这个原则,硬要遥控指挥,后果往往非常不妙。如刘义隆在430年和450年的失败。
由于古代不可能实现“中央统帅部”,所以用什么人指挥军队,就成了很大的问题。大体上,军队指挥体系跟国家的政制保持一致。君主制国家派出官员指挥军队,若战争重要,则御驾亲征。而大帝国的君主,除了开国之君或者实在迫不得已,往往很少御驾亲征(怕出意外。罗马帝国的皇帝可以说是例外,这也是罗马帝国武功长盛的原因之一)。共和制和民主制国家的军队指挥,也跟其政治制度保持一致。雅典在前5世纪实行“十将军制度”,在作战时要通过十将军的辩论来决定战斗如何进行。共和时代的罗马(马略以前),若派出执政官指挥的大军,两名执政官实行轮流值日的制度,在坎尼,正是到了保卢斯指挥的那天,他才能积极出战,从而把8万6千大军葬送掉。总的来说,民主制和共和制国家的军事指挥体制是不值得称道的。
在古代的君主制国家,良将是柄双刃剑,既可以用来消灭敌人,也完全可能对付君主自己。其原因上面已经提到一些——因为中央指挥困难,所以在战争中要求军官用有很大的独立权力,并且,为了提高效率,掌握先机(所谓“兵贵神速”)最好是一人独断。这种权力行使得久了,几乎肯定会造成“只知有将军不知有君主”的情况,罗马共和制就是这样垮掉的。很多大帝国的分裂,也跟长期战争条件下,高级军官掌握兵权有关。为了防止将军专权,君主可以说是伤透了脑筋。“飞鸟尽,良弓藏”这种血淋淋的史实,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一种无奈。若建立制度,最好的办法是实行文官掌兵。最典型的例子是宋朝的军制,中央由文官组成的枢密院执掌全国军事权,战时也由文官担任统帅,当然,实际指挥军队的军官,非是武官不可。但他们都是临时担任的,到了战斗结束就要解任。这样,兵不识将,将不识兵,当然就不会发生拥兵自重的现象了。宋朝统治者尤嫌不足,又规定了“厢军不得多于禁军”和“统帅按阵图作战”的制度。在社会文化方面,又有意无意的扶持歧视军人的文化氛围——最突出的例子是罪犯充军和军人刺字制度。这样做的成就是宋朝果然没有发生过军人叛变,但是军队战斗力也因此大大滑坡。宋朝三百一十六年的军事史从某种程度上说就是不断失败的历史,从而干净利落的葬送了汉族军队所向无敌的神话。然而,从历史教训来看,如果不要这些防范制度,国家几乎肯定会发生分裂和内战。这是个两难的抉择,在古代是无法两全其美的。要么文弱挨打,要么承受战祸,两者必居其一。
从理论上说,最理想的是君主通晓军事,亲自带兵,这样,君主既有自信,也有知识,既保证了军队的战斗力,也遏制了野心家。但从历史上看,常常发生御驾亲征的,往往是那些文化低下的小国——至少是个小国,如春秋之前的华夏国家,中世纪的欧洲国家。文化发达的大国,基本上君主是很少亲征的(前面说过,唯一的例外大概是罗马)。
战争的进程,随着军队的胜败而发生变化,在古代,战争胜负是由主力会战决定的。如果会战胜利,那么多半要进入敌方领土(攻势军队则是更加深入敌方领土);如果会战失败,则要防守自己的领土了(如果是守势军队则是保全剩下的领土)。但也有例外,有的战争目的就是为了保全现有的国土或者惩罚入侵者,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将入侵者逐出本国领土或者使之遭到重创之后退出,就算是胜利了(这种战争多半发生在大国与小国之间,如中国和越南;或者强盛的游牧民族和窝囊的农耕民族之间,如印度抵御蒙古的历次战争和明中后期对蒙古的历次战争;有的则发生在隔海相望的民族之间,如十字军战争、壬辰战争。总之,战斗取得胜利,却不追击敌人深入其领土的,不是过于弱小,就是过于懦弱,或者自身出现了问题)。如果会战失败或者虽然会战胜利但我方损失浩大,则需要增兵,这种增兵跟战前准备没有什么大的不同。如果进行决定性的重要会战,或者我方几近山穷水尽的境地,则必须近乎疯狂的征兵和打造兵器。如长平之战中,秦国悉发15岁以上男子参战;伊苏斯和高加米拉之战,波斯军队都有几十万之众;在迦太基被围时,妇女们剪掉了头发,用来制造抛石机,在罗马城被凯尔特人占领期间,卡皮托利尼山岗上的罗马妇女也曾这么做。
如果大规模的战争旷日持久,那对于人民来说是非常悲惨的。战国后期,华夏国家的军役制度居然要求征发妇女。战争打到这种地步,可以说只能用“疯狂”来形容了。在这种情况下,军队已经谈不上什么改善装备和提高待遇了,士兵完全成了消耗品;由于长期战争造成经济力枯竭,人民贫困到了极点,农业生产也大受打击(所谓“大军之后,必有凶年”);人口流动和卫生条件的恶劣,往往造成瘟疫盛行;由于军队后勤情况恶化,劫掠更加无情;仇恨也不断积累,达到丧失理智的地步。。。总之,是一幅人间地狱的情景。在中国历代的改朝换代战争中,往往要损失千万以上的人口,而在三十年战争中,德意志的一千六百万人口中损失了六百万。
战争的结果,除了前面提到的单纯的反侵略战争外,不外乎修订和约和消灭敌国。因为国力底子厚薄程度不同,较小的国家不能坚持长期和严重的战争,在重大会战胜利后一般会见好就收,签订和约,如中世纪欧洲国家;较大的国家往往会坚持到消灭敌国为止,如古代中国。战胜,一般意味着屠杀。
战术篇中讲过,古代是把劫掠视为正常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国际法。印度列国时代,曾经有过优待俘虏和禁止使用诈器的规定;周朝的权威还比较高的时候,华夏国家曾有过若干人道主义的战争法,如“不重伤”、“不鼓不成列”、“不禽二毛”等。但比较系统的战争法,出现于阿拉伯崛起时代,《古兰经》规定,不准使用燃烧性投掷物、不准砍伐敌方树木、不准切断敌方水源或在其中投毒、严禁杀害妇女、儿童和精神不正常的人、严禁残害俘虏、必须向俘虏提供饮食、不得对其施以酷刑、尽量不要掠夺敌方牲畜、若进行决斗,他人不得帮忙等。阿拉伯正是在伊斯兰精神的感召下,从人人看不起的小游牧民族,变成了庞大的,建立了辉煌文明的民族,创造了游牧民族史上空前绝后的奇迹。无疑的,这其中超乎其敌手之上的战争法,也是胜利的原因。与此同时,东罗马也创立了若干战争法,其中重要的原则有“有约必守”、“善待俘虏”等。基督教欧洲也有若干战争法,但只调整基督徒之间的战争,欧洲基督徒对异教徒是非常凶残的——历史常常有这种规律,越是先进就越仁慈,越是落后的就越凶残——遗憾的是中国不适用这种定律。
当然,就跟现代的情况一样,这些人道的战争法,也是常常遭到违反的。尤其是长期战争后,往往成为具文。
以上就是古代战争的一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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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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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历07年8月13日 11:18
地利(地理和自然环境)
古代军队最需要的物资是粮食,因此,产粮区的有无和大小、质量,就成为古代国家极其重要的实力因素。世界级的产粮区有四:印度(含今孟加拉和巴基斯坦),国土的一半是耕地,雨量充沛,年可三熟,在世界各大产粮区中位列第一;密西西比河流域,黑土万里,岁入高而稳定,一年一熟到二熟,是美国崛起的基础;中国东部平原,地域广大,土层深厚,南方雨量充沛,年可二熟,至今中国粮食产量仍居世界第一;乌克兰,黑土万里,水量充沛,一年一熟,一向是欧洲粮仓。以上四个产粮区,是帝王霸业的根本,大国必据而有之,才能逐鹿天下。除了这四个世界性的产粮区外,历史上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在却消失了或者不再重要了的著名产粮区,有:两河流域,人类文明的发祥地之一,亩产量曾经极高(希罗多德说种子与收入之比为1:200,不可信,但亩产量高是肯定的),但雨量较少,主要依靠灌溉,古人灌溉时又缺乏防盐碱措施,结果盐碱化日益严重,从前2世纪开始逐渐衰退,到12世纪完全衰败。至今伊拉克平原上最突出的特色就是大片大片的盐碱地,土地到了这种地步,可以说已经无力回天了。所以两河产粮区也就永远的消失了;埃及尼罗河产粮区,拜尼罗河泛滥所赐,该区一直没有衰落直到今天,能够养活埃及一亿人口。不过阿斯旺水库建成后尼罗河不再泛滥,该区是否能够保持下去还是未知数;北非产粮区,主要是地中海沿岸的狭长地带,曾养活迦太基,并成为罗马重要的粮食来源,在10世纪以后由于大气候的改变,沦为荒漠;地中海东岸产粮区,曾被以色列人认为是“流奶与蜜之地”,养育了腓尼基、以色列文明,14世纪以后因大气候改变而沦为荒漠。以上这些产粮区,都是历史上多次发生战争的地方。此外,世界各地都有一些地区性的产粮区,供养一方百姓。其中质量最高的要数法国的土地,这里土地肥沃,雨量适中,法国历来是欧洲粮食主要出口国。而且法国气候温和,冬无严寒、夏无酷暑,称为人间天堂,亦不为过。
是不是有了好的农业区,就可以称霸天下?不是的,从历史上看,火器普及之前,游牧民族始终是农耕民族的严重威胁。《圣经》中的该隐杀亚伯的故事,就是对农耕民族和游牧民族血腥斗争的一种神化描写。因此在讲到地利的时候,不能忽略游牧民族的居住地。古代军事史上重要的游牧民族地区可分为蒙古高原、中亚、伊朗高原、阿拉伯半岛、东欧五处。 蒙古高原大概是最凶猛的游牧民族的居住地了,匈人、突厥人、蒙古人都是从这里开始大闹世界,中国承受着这些民族的强大压力,从商朝开始就不断地与这些游牧民族发生战争,到玄烨皇帝统治时代,始彻底征服蒙古高原,不过后来外蒙古又独立了;中亚,是游牧民族最广大的居住地,这里民族来来往往,混血非常频繁。出过帕提亚、贵霜、帖木尔、莫卧儿等大国;伊朗高原,是伊朗文明的发源地,从文化底蕴来说,超过所有游牧民族聚居区;阿拉伯半岛,只出过阿拉伯一个大族,但是已经够了。阿拉伯以游牧民族之身,居然摆脱了被同化的宿命,不仅创立了辉煌的阿拉伯文明,而且还同化了许多古老民族,这是游牧民族史上绝无仅有的奇迹;东欧是斯基泰人的故乡,突厥人曾经在此居住,骚扰罗斯人。蒙古人更是统治了这里240多年,到了俄罗斯崛起以后,逐渐征服了东欧、中亚的游牧民族,这两个地区的游牧史,遂告终止。
总的来说,游牧民族对人类文明的贡献远不如农耕民族大,不过有两个另类,它们既不是生于农业发达的地区,又不是游牧民族,但它们创造的文明成果,包括军事上的成就,却居于古代世界的顶峰了,这就是希腊和罗马。希腊地方狭小多山,仅有的一些沃土,也早在前5世纪之前就被破坏掉了。意大利虽然农业条件比希腊好,而且有西西里这样的产粮区,但是总的来说也并不拔尖。那么他们为什么会成就辉煌的事业呢?从地图上我们可以得知,这要归功于地中海这个相对平静的内海,地中海的风暴,比起大洋来要小些,而且地中海雨量小,这也就意味着大风雨少,非常有利于早期小而不坚固的商船航行。地中海东岸,是上古辉煌的文明所在,这样,希腊就可以在埃及、两河文明的雄厚基础上,建立起自己的文明。同样的,罗马人可以借助这个海洋,吸收希腊的高度文明。希腊文明中的雅典文明,可以说是古代非常罕见的商业文明。
历史有一个规律:越是与其他大文明接近的文明,就越是先进,而越是远离其他大文明的文明,就越落后。正面的例子,有两河文明、希腊文明、阿拉伯文明,而反面的例子,最典型的要数印第安人诸文明了。大西洋和太平洋,完全隔绝了印第安人和旧大陆诸文明,因此,尽管印第安人也创作了若干文明,并且常常彼此战斗,但是在军事方面是完全无法与旧大陆强国相比的。16世纪初,持铁剑、披板甲,乘高头大马的西班牙人,轻而易举的征服了这些因闭塞而付出了严重代价的人。尽管现代的墨西哥、秘鲁仍然自视为阿兹特克、印加的续起,但是真正的印第安国家已经永远消失了。
从印第安人的遭遇还可以发现一个规律:热带的人骁勇程度远不如温带的人。阿兹特克、印加两个大国的抵抗,居然还远不如美国境内分散而落后的印第安人持久有效(如果这两个大国拿出美国印第安人的勇气,很可能就不会亡国了)。其实,在人类文明的最初阶段,这个规律并不适用,埃及、苏美尔、巴比伦、亚述,都曾在军事史上留下重重一笔。但是到了文明全面开花之后,除了阿拉伯之外,热带人就再没有什么出色的战绩了。“南不胜北”成了战争的一般规律(人类文明主要在北半球,因此热带文明主要在南方,而温带文明主要在北方)。究其原因,在我看来,是因为热带谋生容易,不需要置办过冬的衣物和食物,以及柴火。建造房子也可以不考虑保暖因素。热带地方粮食一年两熟或三熟,如果雨量充沛,连野果都会很多,这样,连食物都不需要像温带地方那样操心。而过于安逸舒适的生活,是会让人产生惰性和怯懦的(这个我想大家都深有体会,至少我是这样)。封建时代唯一崛起于热带的军事力量——阿拉伯人,恰恰来自干燥的沙漠地带,这里谋生不如印度那样容易。
但是事情总要有度,所谓过犹不及。太过寒冷的地区,谋生太艰难,环境太恶劣,不仅人口稀少,而且除了维持生存,简直不能做其他事情了,这样地方的居民,也没有创造军事成就的机会。北方森林和苔原地带的居民,基本上没有什么成就。唯一的例外,大概是北欧的斯堪的纳维亚人。
说到斯堪的纳维亚人,就不能不说他们的近亲日耳曼人。日耳曼人可以说是今天世界上最重要的民族,他们的后代遍天下。日耳曼人的成功,除了其突出的坚忍个性外,身高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古代日耳曼人的身高不得而知,但是他们的对手罗马人的身高是清楚的。骑兵和前列重步兵的理想身高为180厘米,至少要达到175厘米,在罗马全盛时期,达到这个标准的青年是很多的。罗马种族属于南欧支系的高加索人种,从种族学上说,他们的身高应该跟西亚的高加索人种差不多。在印度,达罗毗荼人被雅利安人征服,跟他们不如后者高大有关系。中国人的身高,依据《中国法制史》,秦时的15岁男子的平均身高1.38米,而网上有网友提出资料:在宋、金时代,禁卫军若达158-162厘米为高。可惜那个网站上不了了,所以也无法查对。汉人属于北方支系的蒙古人种,按道理来说,应该跟南欧支系的高加索人种身高差不多,但古人这么矮小,我觉得有如下两个原因:一是营养问题,西汉的粮食产量跟民国差不多,尽管当时牧业应当比后来发达,但是毕竟中国农业以农桑结合为主,在中原人口高密度地区,吃肉的机会是不多的(孟轲把七十岁以上的人能吃上肉,列为盛世的标准之一,可见当时中原的人已经很少能够吃肉了,关于这点,可以参看曾雄生先生文章《中西农业结构及发展之比较》
http://wmdzj.xiloo.com/gather/gather-006.htm
);二是唐以前的中国人主要是跪坐的,这种坐姿压迫小腿,对身体发育不利(其实日本二战后逐渐普及垂腿坐姿,对日本人平均身高的增长也是有帮助的)。
在动物界有一个定律:同种动物,寒带的要比热带的高大。因为庞大的身体对保留热量有利。人类也是如此,大体上,越是寒冷地区的人就越高大。因此,日耳曼人如此高大也就不奇怪了。而一些热带居民——如俾格米人——如此矮小也是不用奇怪的。
除了对人本身的影响外,自然环境对军事的影响,还表现在自然矿藏方面。这里跟我们直接有关的两个例子是:由于中国富铁矿很少,所以铁兵器的普及受到了制约,从而在时间上晚于其他国家;由于中国缺乏银矿,所以无法像其他国家一样实现以银币为主要货币。如果把畜力资源也作为自然资源来考察的话,那么蒙古马的矮小也是中国重骑兵昙花一现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优良的矿藏,能够对一个国家的军事起到很大的帮助作用。如日本、印度的优质铁矿,是日本刀和乌兹钢刀质量优异的根本原因。
在本节的末尾,谈一谈海洋对军事的影响。在古代,水师一般是不受重视的。但在某些特别的地方,如地中海,水师仍然发挥了重要作用。像雅典那样的国家,经济命脉系于海上,因此特别重视水师。在另一些时候,如罗马与迦太基争夺西地中海霸权的第一次布匿战争中,为了夺取和巩固西西里,罗马曾不惜代价的大建战舰,与迦太基水师一争高下。但总的来说,古代的海战远不如陆战重要,水师也没有独立地位。由于射击兵器的性能限制,海战往往是海上的陆战。在韦格蒂乌斯的《兵法简述》中,水师仅占一篇,16小节——这已经是古代军事著作中绝无仅有的了。
天时(历史大势)
这一节可以写得比较简单。
历史大势不能违反,这一点现在谁都知道了,不过在生产力和科技发展都很缓慢,人们视野有限的古代,什么是历史大势这个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因此我们常常可以看到有些人在徒劳无功的做一些逆潮流而行的事。如姬哙的禅让、韦格蒂乌斯的复古主张、西班牙无敌舰队的出征等等,其实,在那些腐朽的朝代灭亡的时候,极力挽救它的人,又何尝不是不识大体的人呢?
就军事而论,“大势”就是武器和战术的适用年代。在步兵时代坚持以战车为主力、在骑兵时代坚持三列阵、在火器时代坚持骑射为本,都是蠢举。而在政治方面,一个铁的规律是衰落下去的民族决不会再复兴。古埃及消失了、巴比伦消失了、古印度消失了、罗马消失了、希腊虽然还在,但是它再也没有恢复过去的荣耀。民族跟人一样,有生、老、病、死的过程,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永生。在军事上,一个民族衰落下去的征兆是它老打败仗,老是被人征服。古埃及就是这样,先被亚述征服、后被波斯征服、再被马其顿占领、然后是罗马。最终,古埃及人消失了。而政权的寿命,一般比民族短促得多。因此如果一个建立了超过一百年的政权开始腐败的时候,基本上它就是无药可救了,唯一的问题是何时灭亡——但同样的,没有一个政权可以不亡。据我所知,只有罗马在社会风气腐化堕落以后很久还能生存和发展。
因此可以说,要挽救一个已经衰落了的民族的,和要挽救一个已经腐烂了的政权的,都是徒劳。这样做的人,也许是道德高尚的,也许是悲剧英雄,但决不会是胜利者。然而,历史毕竟是历史,当它没有过去的时候,谁也不敢保证,自己就真的透彻的了解了它的发展趋势。历史上有很多的名人,对未来作了详细的预测,一时也言之成理,但是到了后来,很多成了过时的谬说。即使是约米尼和克劳塞维茨这样的大家,也不能免俗(前者对火药兵器对军事发展的影响估计不足,后者轻视后勤)。从史实看,腐朽的政权恢复生机,有罗马做例子。“野蛮的征服者,总是被他们所征服的民族的较高文明所征服”,有阿拉伯作为反例。从这样的事实看来,想要“看透未来”,在我看来是很难的,以至于是不可能的。因此在这篇帖子中,不能提供某些公式,来预测未来。至于以“大势不能违背”作为借口做坏事,如抗日战争期间汪精卫的投降,在我看来,是不能作为正当理由的。
关于天时就谈到这里。如果有哪位朋友对此有自己的理论,欢迎提出。因为这个问题我觉得是大有讨论的价值的。
作者:
FUHAN
时间:
星海历07年8月13日 11:19
人和(政治因素、体制和人的因素)
在前面的地利一节已经谈到自然环境对人的影响。毫无疑问,地理和自然条件对人的体能、技巧和胆量的影响是很大的。但作为军人的人的战斗力,归根结底要由政治制度、军事体制所决定。先贤对此多有论述,下面谈谈我的看法。
政治制度决定了统治者的作为,而不是统治者的作为决定政治制度。这点在今天已经是公认的了。在古代条件下的政治制度,跟今天一样,分为民主制、共和制和独裁制三种。民主制,指由公民及其选出的国家机关行使统治权力的政治制度,在古代很少,雅典为其典型;共和制,指由贵族集团共同行使权力的政治制度,在古代比民主制多些,罗马共和国为其典型;独裁制,即在正常条件下,由独裁者一人掌握权力的政治制度,是古代最普遍的政治制度,又可分为在共和制国家中存在的僭主制和作为主流的君主制(因此以下的独裁制出特别指明,都指君主制)。
以上三种政治制度,在古代的经济和交通条件下,毫无疑问的是以独裁制效率最高。尤其是大国,更是非独裁不可——没有一个反例。古代是没有电报和无线电的,如果在大国中实行民主制,单论一般的行政对策,如抗洪救灾,中央辩论数天,下发到地方,地方辩论数天,再下发,这样,整个政治就瘫痪了矣。更要命的是地方中央分权问题,若实行民主制,必然推导出极大的地方自主权,但是自主权过大导致的必然是地方分离倾向。而大国要存在,地方的绝对效忠是必不可少的条件。因此,民主制不可能在大国中实行(其实现代国家中,大部分大国实行的是联邦制,这需要电报和无线电才能维持。如果是单一制国家,则必须限制地方权力,在这些国家中地方和中央的关系遂成为棘手的问题,如法国的巴黎与地方的关系,甚至被称为“两个法国”)。罗马共和国是绝无仅有的实行共和制的大国,但它的共和制也随着国土的扩大而无法稳定,最终走向君主制。
然而,最有效率的制度,不一定是最能保证军事威力的制度。我们能够发现这样一个事实:当一个国家是民主国或者共和国,依靠自己的公民作战的时候,它的威力是惊人的,当它变成了君主国的时候,就变得软弱了。马其顿就是例子,当它的兵源主要是本国公民的时候,征服了广大的领土,而当它变成了一个君主国的时候,却是不堪罗马一击了;罗马本身也是例子,当它还是共和国,和还披着共和外衣的时候,凭借很少的一点军队,就可以打败敌人。而到了变成帝国的时候(这里是指戴克里先之后),百万大军都不能阻止敌人的进攻了。这其中的原因,可以从两方面说明。
从军人方面,毫无疑问,勇敢是军人最有力的武器,历史上有很多例子,除了勇敢外一无所有的军队战胜了除了勇敢什么都有的军队。而勇敢从哪里来,就决定了它是否坚定,是否持久。而从历史的经验看,公民兵是最勇敢和最坚定的。公民,在古代可以定义为具有以选举权为中心的若干政治和人身权利的自由民。公民由于具有政治权利,因此为统治者所重视(罗马帝国初期,尽管公民的选举权早已成为摆设,但元首还要通过广发礼物,举办角斗来取悦他们),也相对不易遭到暴政侵害(《新约》中保罗的经历就是证明),而且,公民具有人身自由和因以上有利条件带来的思想自由。凡此种种,使公民对国家具有归属感,将为国家而战视为自己应尽的义务和光荣。由于自由生活带来的广播见识和开放的头脑,使他们具有非公民所不具有的智慧。坚定持久的勇气和高度智慧相结合,构成古代最出色的士兵。
从军事决策方面说,民主制和共和制避免了独裁制下君主一人的见识、品德、好恶决定国家命运的弊病,也避免了佞人通过取悦君主获得权力这种可怕情况的出现。不过民主制也有效率低下,职责混乱的弊病。所以从历史的经验看,共和制是最有利于军事的制度。它既避免了君主制的弊端,又避免了民主制的弊端——贵族的人数少,决策政事时效率高,但又能够实现群策群力,而且他们的素质较高,所以成为最有利于军事的古代政制。其实,现代的民主制,固然有类似于古代民主制的地方,但是总的来说,跟古代共和制相似性更大,像雅典那样的大民主体制,即使在现代,也是很少能够行得通的。限于本贴主题和篇幅,这里就不详细论证了。
君主制下,人民是无权的。即使君主权力受到神权或者贵族权力的制约,这种制约也是跟人民没有关系的。为了保证国家的稳定和保障君主的私利,君主制往往演进成绝对君主独裁制。如果说君主制不失为跟古代经济和交通条件相适应的政治体制的话,那么当它成为绝对独裁制的时候,就成为一种最野蛮、最残忍、也最有害的政治制度了。对这种制度,中国人民是熟悉的,因为明朝和清朝都采取这种制度。但绝对君主独裁也许称不上是一种有意的选择,它只是君主制合乎逻辑的发展结果,就好像肝癌是长期酗酒的合乎逻辑的发展结果一样。
君主制是不欢迎分权和自由的。分权,会使君主的权力和享受减少;自由会使人民思考,思考的结果,往往会对自己的生活产生疑问。因此君主制国家总是盛行“统一”和“稳定”。古代大国为了维持生存,强调统一和稳定是必要的,但是这种必要的抉择,总是跟君主见不得光的贪欲混在一起。要统一,必然是一切统一到君主一个人那里去;要稳定,必然是统治者和统治思想体系都万世不易。权力集中和限制自由,绝不仅限于行为领域,也必然要伸展到思想领域。这种统治经常达到荒谬的程度。如中国秦汉,都禁止人民三人以上群饮;而欧洲中世纪的基督教居然反对洗澡。在这种可诅咒的统治下,社会往往会变得非常荒谬。例如中国古代皇帝无节制的多妻制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并进而残害了大量的男子。但直到太平天国,没有一个思想家对这种制度表示疑问。
君主制的弊端,在军事方面最根本的有三点:一是人民处于无权和思想被钳制的境地,造成士兵勇气和智慧不足;二是君主专制造成各种官场黑幕,真正的人才难以出头(因为人的术业有专攻,对本专业擅长,就必然对“处世技巧”学习不足,反之亦然;而且人才往往有傲气,不能适应靠狡诈生存的官场);三是权力来自上级(最终都来自君主)的权力体制,形成了非常复杂的官场,牵扯了官员的大量精力,增加了很多无谓的成本,从而降低了效率。从历史上看,这些弊端导致了“士兵无能”和“骤起骤衰”两大定律。所谓士兵无能,就是士兵战斗力低下,这种战斗力低下的状况,随着君主制的发展而发展。拿中国来说,当君主专制刚刚建立的时候,秦朝和汉朝的兵还是善战的;到了唐朝,汉族士兵就渐渐打不过少数民族军队了;到了宋明,军队就完全不能战斗了。罗马帝国也反映出同样的趋势。在共和时代,军队是无敌的;到了帝制时代初期,扩张就停止了;到了帝制后期,罗马人就完全无法保卫国家了。而骤起骤衰,是指军队的战斗力随着君主的明暗而增减,一般开国之君带领军队,而且熟悉世情,军队的战斗力很高,人才也得到发掘。而后来的君主成长于深宫,不接触社会,又不承受生活的压力,四体不勤,五兵不分。军事能力急剧下降到接近于零,又无法分清忠奸,于是军队的战斗力也就跟着下降到接近于零。
君主制国家因为兵不可用,所以往往乞灵于将才和谋略。将才固然重要,但在军队总体素质不高的情况下,即使有了好将军,往往也要输掉战争,只有罕见的天才,才能赢得胜利,但天才毕竟是可遇不可求的,结果给人的印象就更深。人们就更是认定要打胜仗非要有好人才不可,并由此忽视兵的问题,形成恶性循环(而且上面已经说过,在君主制下,官场黑暗,真正的人才要出头很难)。君主制国家的兵法书,总是强调将才,而且随着时代的演进而愈加强调。另一方面,在古代条件下的“谋略”一词,定义不是很清楚的,常常包括战略、战术、诈术等多种其实并不能归为一类的内容。但由于君主制本身的缺陷,根本性的军事制度必然是存在很大缺陷的,但又无法修正。因此产生了对一些能够出奇制胜的战术和诈术的依赖,认为这些东西能够弥补制度的劣势。谋略遂往往被曲解为一些“奇计”和无耻的诈术。纯粹的诈术,无非是些违背道德的东西,比如撕毁和约(如刘邦在鸿沟分界之后毁约追击、金微山之战、宋朝撕毁与辽国的和约等等)等等,不足道了。道德原则一旦遭到破坏,毫无顾忌的行为就会盛行,这是古代战争法遭到破坏的主因之一。至于“奇计”,有其军事上的价值,但是在没有真正扎实的实力后盾的情况下,对战争的胜负没有大的影响。宋朝以后,尤其是明朝,无论是军事理论界还是文化氛围,都十分推崇谋略,但是这连个朝代恰恰是军事上十分无能的。而他们的对手,却恰恰是没什么军事文化底蕴,以勇敢和训练为最有力武器的蒙古人和满洲人。君主制国家要想取得军事上的长久成功,就要建立真正良好的制度。这个制度,归根结底就是法制。古代,最明显的例子就是秦国,而到了近代以后,最好的例子是德意志帝国(当然这跟本贴无关)。只有事皆决于法的法制,才能改变君主制国家骤起骤衰的宿命,使其武运长久。在实行法制的基础上,可以实行有利于军事的其他制度,如首功制。从而进一步保证军事上的成功。
但是,君主制从本质上说,是跟法制相抵触的。所以,当一个君主国处于战争环境中时,因为生存上的威胁,还可以厉行法制。到了和平时代,这个法制往往不能保持,或者变了味。同样以德意志帝国为例子,尽管德国的法律是举世公认的良法,但是德意志帝国终究是个君主专制国家,当威廉一世和俾斯麦这样的明君贤相在的时候,繁荣昌盛,但是到了冒失的威廉二世在位的时候,因为外交和军事建设上的失策,终于葬送了德意志帝国。另一个例子是秦国在战争环境中,法律和军事制度执行得很好,终于消灭了六国,统一华夏。但是到了守天下的时候,它在长期战争环境中定型的政治军事体制,不能适应。还是靠急功近利,滥用民力的那一套。但战争环境中人民可以忍受,到了战争结束,以为可以得到休息的时候,却不得休息,人民自然不满。加上对经济力竭泽而渔式的滥用——没有考虑到六国人民从未享受过秦国任何好处,却要承受如此苛重的义务——秦朝遂迅速灭亡。
除了法制之外,凭借良好的制度和装备取得长久胜利的国家有亚述;凭借良好的政治军事制度取得长盛的有土耳其。但在整个古代史中,取得最大成功的,应该说是从小城邦起家,700年长盛不衰,最终统治整个地中海沿岸的罗马。下面以它为范例,说明古代最理想的政治军事体制。
罗马独立的年份,一般认为是约前510年,也有认为直到前5世纪初才独立。独立后建立了共和政体。政治理论是“权力来自人民”,最高长官是由贵族会议选出的两名执政官,他们任期一年,在战时任军队统帅。此外在紧急情况下得设立独裁官,任期六个月,在任期内有政治全权。国家大权操在元老院手中,森杜里亚会议实行等级投票制,因此实际上第一等级具有政治上的决定权。此时的罗马有四个军团。罗马独立后就开始与周边城邦和民族展开外交和军事斗争。内部平民也跟贵族展开斗争。前494年第一次撤离运动后平民拥有召开平民会议和选举保民官的权利,前471年,第二次撤离运动后开创特里布斯会议。前448年,由贵族和平民产生的立法会议颁布12铜表法。是为罗马法制之始。从前四世纪开始,罗马土地问题日趋尖锐。当时的军役规定是公民从17岁到45岁服军役,只有参加过20次战斗的步兵和参加过10次战斗的骑兵可以免役。阵列规定是:第一类为少年兵,年龄最小,训练最差,担任轻步兵;第二类为青年兵,年龄稍大,训练较好,作为重装步兵的第一列;第三类为成年兵,年龄在30岁左右,是罗马军队的主力,在重步兵的第二列;第四类为老兵,经验最丰富,构成第三列。最初,罗马军人的装备自备,到了前5世纪末,前4世纪初,卡米卢斯开创了统一后勤制,军人的装备、服装、给养概由国家发给,且发给军饷。三列阵也是在此时成形,同样兵力的罗马军团,列阵时占地面积是希腊方阵的三倍。前287年,罗马通过法律,平民会议的决议不经元老院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全体罗马公民必须遵守,此即《霍腾西阿法令》。这个法令的颁布意味着平民在与贵族的斗争中取得了胜利。但是土地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而且越来越尖锐,前2世纪末发生了格拉古兄弟的改革。改革失败后,由于自耕农大量减少,兵源发生困难,因此军事也到了不得不改革的地步。马略正于这时候适时出现,进行了成功的改革,改革内容有六:一.实行募兵制。体格合格的公民均可当兵,不再受财产限制;二.实行职业兵制,服役期16年;三.改善士兵待遇,不仅有军饷,获胜后可分得战利品,而且退役后可以分得土地;四.改革战术,此后三列阵中不再有青年兵到老兵的区别;五.严明纪律,加强训练;六.改进装备,统一使用短剑和易折投枪。
以上改革取得圆满成功,从此,罗马军队恢复了生机,而且成为更加可怕的力量,但是改革也造成了将领私兵(过去罗马执政官和将领只是战争爆发时才率领军队,战争结束即解任),成为内战和独裁的根源。经过长期内战,到前30年,屋大维消灭安东尼,成为罗马唯一统治者,也是罗马事实上的第一个皇帝,但是他保持了共和的外衣,自任元老院首席公民、大元帅、大祭司。公民大会、元老院、执政官、保民官仍按旧例产生,但已形同虚设,因为这是一个“剑把子里出政权”的时代。在军事上,屋大维有选拔将领、招募兵员、调动军队、乃至宣战媾和的全权。当时的罗马有37万大军,其中16、7万为正规军团,也就是重装步兵。罗马的主要统治集团是元老和骑士(实际上是富人),但皇帝必须常常给平民和贫民以恩惠(公民制的好处之一,统治者不敢轻视人民),罗马城内领救济粮款的贫民有20万,贫民成为主要的兵源。从屋大维时代开始,罗马的大规模扩张已经结束。此后,除在东方和北方时有战争外,帝国大部保证了和平。
就像君主制的正常情况一样,独裁不断向前发展,这是主要的问题出在禁卫军上,禁卫军本来是保卫皇帝安全的绝对可靠的军队,但侍斯宠而骄,渐渐骄横不法,成为对皇帝的最大威胁,许多皇帝都是被禁卫军所轼。到了塞维鲁时代,解散了意大利人构成的禁卫军,改由行省军团中选拔禁卫军。到加里耶努斯时代又以军队中选拔出来的亲卫队保卫皇帝,且元老不得再担任军团长官。但此后亲卫队又渐渐跋扈,轼君现象仍不断发生。
284年,戴克里先就任皇帝。正式确立君主制,称多米纳斯,行东方式跪拜礼。在政治方面,创立四帝共制,并将全国划分为100行省,意大利成为普通行省。总督不兼兵权。戴克里先且将军队划分为边防军和机动后备队,并将军队员额扩大到60万人。但海军已经完全荒废。
作者:
FUHAN
时间:
星海历07年8月13日 11:19
313年,君士坦丁和李锡尼共同颁布《米兰诏令》,规定信仰自由,为基督教的扩张打开了方便之门。早期基督教主张和平主义,对军队的战斗力起到了破坏作用。加上隶农庄园的普遍破产和罗马人口的减少,以及独裁制下必然的民气萎缩,罗马人日渐不能战,蛮族开始大量进入军队。尽管4世纪罗马军队曾多到百万,但是国土仍然日渐萎缩。
此时的罗马军队除了蛮族化,还有一个趋势是骑兵日渐增加,而且出现了重骑兵和骑射手。这是模仿东方的敌人——帕提亚和伊朗的后果。4世纪的罗马军队中骑兵占1/4,随着骑兵地位的日趋提升,步兵日渐衰落,三列阵随之消失。
随着罗马人的日渐堕落和减少,经济的恶化,蛮族的大量涌入,罗马军事的威风已经不再,越来越弱,最后,永恒之城罗马,于410年被攻破,之后的西罗马只是苟延残喘而已,终于在476年灭亡。但东罗马后来居然又迎来了第二春。
至于恶劣的政治军事体制的例子,前面已经列出了宋朝,这里就不列举了。
一般而言,政治制度良好的国家,军事制度也不会差,而政治昏乱的国家,军事制度也必然糟糕。
说完政治制度对军事的影响,说说古代的各种兵役制度和这些制度下士兵的战斗力。
以士兵的本职为最基本的区分标准,可以分为职业兵和非职业兵。也许人们认为士兵当然是越专业越好,但是情况恰好相反,在古代,非职业兵的表现从总体上说要优于职业兵。究其原因,在于古代的职业兵多是雇佣兵,他们为了金钱打仗,几乎没有士气可言。另一种情况是虽然从本国人中招募雇佣兵,但是士兵地位低,只有混不下去的贫民才当兵,典型的情况是东汉和宋朝。东汉的雇佣兵使“王师”常常遭到挫败,而宋朝的兵居然要在脸上刺字,这种军队怎么好得起来?第三种情况是终身制兵员没有建立稳定的训练制度,结果随着和平时代的延续而使军队战斗力不断下降。典型的例子就是清朝入关之后的八旗兵。古代职业兵唯一比较精锐而且长期保持高度战斗力的可能只有罗马马略改革之后到4世纪的兵了,虽然斯巴达的职业兵也很精锐,但是这是在小城邦里的特例,不能作为常例。
在紧急情况下,或者征服者强迫被征服者充当前驱的情况下,会出现把大批未经训练,装备很差的人充军的情况,这些兵的战斗力是很差的,可以说是毫无战斗力。前一种情况的典型是大流士三士在伊苏斯和高加米拉会战前的征兵;后一种情况的典型是南北朝时北朝的情况。
非职业兵可以细分为如下类型:
自耕农兵:即自耕农出身的兵。出则为兵,入则为农。这种兵员出于对土地的热爱和主人翁意识,士气非常高,堪称古代第一强的兵员。能够战胜任何一种其他兵员。罗马共和国时代的兵、中国秦、西汉的兵、唐的府兵、清朝未入关之前的八旗兵,都是典型。
市民兵:韦格蒂乌斯不主张使用这种兵。因为城市人习惯于舒适的生活,不能适应艰苦的军事生活。宋朝都城汴京被金军围困时,临时征发的骑兵坐在马上要双手扶鞍才能不坠马,这种兵的战斗力是可想而知了。但是如果跟公民权结合,市民兵也能发挥惊人战斗力。典型有雅典盛时的市民兵,欧洲中世纪后期的市民武装等。
氏族兵:一般来说,这是落后民族崛起时常有的一种兵员。特点是保留着原先的氏族残余,士兵保留着氏族成员的身份和地位。这种兵的战斗力也是不错的。只是随着本政权的发展,会逐渐消失。典型的有中国南北朝时北方少数民族的兵员、辽、金初起时的兵员。
奴隶兵:怪诞的兵员。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也能发挥巨大作用——多半是在逐步掌握所在国绝大部分军事实力的情况下,用刀剑取得政权。如埃及的马木留克兵、印度奴隶兵、土耳其的奴隶兵等,他们在历史上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总的说来,这是西亚特有的现象。
游牧民族兵:主要以骑射为作战手段。骑马射箭是最大的长处,这些兵长期给农耕民族造成大麻烦。但游牧民族兵的缺点也很明显,首先是纪律性差。这跟游牧生活缺乏法制条件有关;其次是好内斗。几乎每个游牧民族建立的政权都发生过严重的内斗,甚至在大敌当前的情况下也内斗不误。这也跟游牧造成的分散性有关。
贵族兵:其实很多贵族是专门打仗的,只是他们多半还要承担政治职务,所以才没有把他们列入职业兵。贵族兵对本国政权有归属感,高贵的出身又带来极强荣誉感,如果战败失去的最多,加上长期训练和装备良好,所以士气和战斗力都是极出色的。恩格斯说过:“重骑兵只要能把对方重骑兵逐出战场,通常足以对付任何数量的步兵。”但贵族兵的问题是数量少——很简单,贵族必然是人群的少数。
依附农奴兵和农民兵:烂得厉害,基本上不值一提。欧洲中世纪农奴为主的步兵甚至认为不算是兵了。部曲盛行的东汉到南北朝汉族军队也同样武力不振。
独裁政权有一种倾向:维持庞大的军队。其实军队过于庞大,指挥非常不便,后勤补给也很困难。但独裁政权往往乐于此道。其原因还要归结为兵不可用,所以只好用庞大的数量来压倒对手,但是面对真正精锐的敌军时,再庞大的乌合之众,往往也只有死路一条。
说完兵,就说到将。大体上政治清明的国家,将才就多。在民主制、共和制]独裁制三种政制中,民主制因为其效率低下,职责不清,不适合良将的成长,雅典人在马拉松之战中的表现和对亚西比德的所作所为就证明了这点。独裁制下,如果君主贤明,显然是良将的福音—只是要提防兔死狗烹的事情,如果君主昏庸,那么良将多半就没有出头之日了。最适合良将成长的还是共和制。不过如果政治军事体制良好,即使是庸才也可以取胜,良将就没有扭转乾坤的大作用了。
将领的提升有四种途径:世袭、从士兵中上升、军官提升和军事学家带兵。大体上世袭将领是不可靠的(楚国是明证);真正从士兵中上升到将领的很少(死亡率大,知识和官场技巧都不足);军事学家带兵很少见(中国却不少,孙武和孙膑是典型);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从各种途径上升的军官为主(如武举)。
在将才的培养方面,如果让军官从战争中学习战争显然是不行的。光靠口口相传的经验,显然也不可靠。那么,从书籍中学习指挥,是一种有效的办法。有用的书籍又有两种:军事史书和兵法书。对前者的要求很高,要求作者熟悉军事,描写详细而准确。《波罗奔尼撒战争史》和阿庇安《罗马史》显然是这方面的佼佼者。而在军事方面不可靠的史书(指作者对军事不了解,描写战争简单或者错误多),如司马迁《史记》,显然是不成的。与史书相比,专业的兵法书显然要有用得多。在这方面,有两本古代杰出的著作可以做为范例:《孙子兵法》和《兵法简述》,前一本书的作者孙武有作战经验,著作除了军事价值,还有文学价值和哲学价值。但由于过于抽象和“玄虚”,不大适合初学者阅读,倒更适合已经有了军事经验的人阅读,提高自身素质。而《兵法简述》正相反,比较详细,而且非常实用。古斯塔夫大王有一句讽刺的话:“有的人。。。读了一遍韦格蒂乌斯的著作就以为自己已经是个军事家了。”这正说明了该书的实用性,确实能给人以极大的安全感,尤其适合初学者阅读。至于两本书的好坏,很难说。不过如果从我的角度出发,观点是如果是要学习军事,还是《兵法简述》比较实用。
关于涉及到人和的各项因素,我就写到这里。
关于战争胜负的考量
孟轲有一段极有名的有关战争的论点,篇幅不长,全部抄录在下面:“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 三里之城,七里之郭,環而攻之而不勝﹔夫環而攻之,必有得天時者矣﹔然而不勝者,是天時不如地利也。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革非不堅利也,米粟非不多也﹔委而去之,是地利不如人和也。故曰: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國不以山溪之險,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親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順之。以天下之所順,攻親戚之所畔:故君子有不戰,戰必勝矣。”(公孫丑下)
这段话和孟轲的其他话一样,力度很猛,很有感染力,但是逻辑性很差。其实这段话可能是他所有话中最没有逻辑性和根据的。《随笔》杂志2003年曾连载若干文章,对儒家,尤其是孟轲的言论的缺乏逻辑,做了猛烈的抨击。哪位朋友有兴趣的话大可以到图书馆去借阅。下面仅从史实的角度来讲一讲这段话的弊病。
“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是公孙丑下的开篇一句话,可见孟轲是先验的展开自己的论述的,有了观点,然后再搜罗论据(其实这段话中连真正的论据都没有!)
“三里之城,七里之郭,環而攻之而不勝﹔夫環而攻之,必有得天時者矣﹔然而不勝者,是天時不如地利也。”开始论证就出了问题。攻不下小城市,不一定是因为它的地形好,完全可能是进攻者自身出了问题(也就是“人和”有问题)。如罗马攻纽曼细阿,多次失败。原因在于当时的罗马军队已经腐朽,战斗力低下。
“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革非不堅利也,米粟非不多也﹔委而去之,是地利不如人和也。”这句话倒比较有道理。历史上很多看似糊里糊涂的失败,都要归因到“人和”这个因素上去。但是接下来推导出“故曰: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國不以山溪之險,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就莫名其妙了矣。无论怎么强调“人和”,都推导不出统治人民可以不要边界,保卫国家可以不依靠险要地形,威慑天下不需要强大武装这种结论。接下来的“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親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順之。以天下之所順,攻親戚之所畔:故君子有不戰,戰必勝矣。”同样是没有经过合理逻辑推导的。确实“得道者”往往是多助的,但是失道者是否就会寡助到“亲戚叛之”的地步呢?从历史的经验看,那些众叛亲离的政治人物,往往是在遭到严重失败的情况下才落到这种命运的。希特勒可谓失道达于顶点,但在他彻底垮台之前,大部分德国人还是拥护他的,并没有“亲戚叛之”。而铁木真按孟轲的仁义标准,显然完全是个应该遭到“亲戚叛之”的厄运的人物,但众所周知,他不仅没有众叛亲离,反而创立了空前庞大的帝国。相反,有些得道者遭到了“亲戚叛之”的命运,但并不是因为他失了道!如米特拉达梯六世,按阿庇安的说法,他到死都是个保持了尊严的人,没有干出任何卑贱或卑鄙的事,但是他是被儿子害死的。再如李渊,被他的儿子劫持,难道也是因为失了道吗?至于下面的话,因为失去了坚实的基础,也就变得不足论了。而“君子有不战,战必胜焉。”在他所处的战国后中期,说起来更是象句笑话。兹甫就是个典型反例,而秦国则是另一个反例。
其实,从历史看,掌握人心的政权反而被不得人心的政权消灭的事例很多。“人心向背决定战争胜负”是不能作为定律的。那么,究竟什么才能决定战争胜负呢?
开篇已经说过,用一个或几个因素来决定战争胜负,看来是不可能的。我只能从历史事实中,提供一些定律:
在战争中,
1.有利因素多的一方胜算较大。
2.在重要因素上居于优势地位的一方胜算较大。
3.天时优于地利。腐败的政权、衰落的民族跟清廉的政权,后期的民族作战,多半会失败。
4.地利优于人和。凭借有利地形及地理自然条件产生的天然长处,可以阻止在政治因素上占优势的敌国的进攻,并战而胜之。(日耳曼战胜罗马、英国打败西班牙、法国、德国就是明证)
5.民主制和共和制国家,容易战胜独裁制国家。
6.军事体制较佳的国家,能够战胜军事体制不佳的国家。
7.勇敢是军队的最佳武器。勇敢的军人压倒怯懦的对手。
8.当勇敢程度相仿,训练决定战斗的胜负。
9.当以上两点相仿,装备决定战斗的胜负。
10.当以上三点相仿,人数决定战斗的胜负。
11.良将在一定时间和地点内可以违反上述三条定律,但不能持久,最终发挥作用的仍是上述三条定律。(第二次布匿战争就是明证)
12.所以,把希望放在天才将领的出现上,是不可靠的。
13.奇计和诈术无法代替良好的军事制度。
(完)
作者:
哈特曼
时间:
星海历07年8月14日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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