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楼市新政引发假离婚潮:离婚一次省几十万===转 [打印本页]

作者: 莉吉亚    时间: 星海历10年4月30日 16:31     标题: 楼市新政引发假离婚潮:离婚一次省几十万===转

楼市新政引发假离婚潮:离婚一次省几十万
2010年04月30日05:31经济参考报


短短两周时间内,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有力房产新政抑制房价。“认房不认贷”的二套房贷界定标准实施后,国家通过提高贷款首付、利率来严格收紧对二套房贷。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规避二套房贷的高额利息,不少缓婚、假离婚族也开始涌现。

  “离婚一次节省几十万”

  十多年来婚姻美满的长沙市民李国梁夫妇近日却准备离婚。原来手头上有一笔余钱的他们准备用积蓄投资房产,而经过一个多月的看房正准备出手之时,新房产政策却不期而遇,这让李国梁夫妇子在买房上面临了难题。

  据了解,按照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银行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利率从享受85折上升到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这就带来了利息的巨大差别。

  “看中的房子是72万,本来是准备首付三成,贷款50万左右。但房贷新政出台后,不仅首付要增加到35万,利率调整也会增加10万元的还款利息,每个月的还贷压力大大增加了。”李国梁说。

  本以为买房将成为泡影,但李国梁却从中介机构那里听到了一个规避房贷政策的好方法———“假离婚”。

  “二套房是以家庭为单位计算的。只要离婚后没有房产,以前也没贷过款,再购房仍属首套房。先协议离婚,把房产全部判给她,等我申请完房贷,然后复婚。”李国梁在咨询过银行的朋友后,对中介机构建议的“假离婚”程序非常有信心。对于离婚、再婚,42岁的他也并没有担心:“只是权宜之计嘛,再说现在离婚也已经不像以前,不需要遭受社会的非议。”

  “假离婚”带来的房贷优惠确实十分可观,长沙一房产中介机构工作人员陈平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长沙的房价来看,一套房利率8。5折与1 .1倍的差别是要增加10万元左右的利息。而在房价高的一线城市,利息差别可能达到60万,这还不包括贷款首付上的金额差别。所以对于很多人来说,离婚一次可以节省几十万,多结一次婚又何妨?”

  陈平也透露,在中介公司,他和同事已经为不少人办理过“假离婚”申贷手续,“其实这只是一种类似于合法避税的政策规避手段,法律上没有问题的。”

  中国银行长沙伍家岭分行副行长范宁也向记者透露,在房产新政出来之前,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房贷利率就存在7折和85折的差别,当时利用假离婚来争取优惠房贷政策的市民就不在少数。而现在首套和二套房申请贷款时在首付和利率上差别进一步加大“假离婚”操作可能因此更加普遍。

  政策差异孕育“婚姻作假”

  此外,房产新政的出台也让不少人也为了优惠买房而选择暂缓结婚计划。26岁的黄娟娟一直被父母催着结婚,但由于房产新政的出现,她却不得不推迟了婚期:“我自己贷款买了一套50多平方米的单身公寓,结婚的话肯定住不下,至少要再买个二室的房子。先结婚再买房就属第二套房了,房贷利息、首付都会高很多。现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先买房之后再结婚了。”苏云说。

  记者了解到,为了使家庭不丧失购买第二套房的优惠,中国更有不少“无证婚姻”开始涌现。记者的一位好朋友吴桂艳和男友已经相处六年,手头暂无房产,但感情稳定的他们却打算各自购买一套房后再“领证”结婚。

  “房子是一项很好的投资、保值项目,有两套房的话在外地的父母以后也可以过来住。但结了婚就只能享有一套房的优惠政策了,干脆等买了两套房再结。”吴桂艳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用“婚姻作假”来争取房产其实早已不是新鲜事。早些年的一户一房的福利分房政策,不仅让不少人不惜以“假离婚”换取安身之所,甚至也让部分人为分房而仓促找对象“假结婚”。当利用“假离婚”、“假结婚”所能取得的效益达到一定数额时,总是会让一些人甘冒“婚姻”之大不韪。

  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由于国家各种政策总是会因婚姻、家庭状况不同而有差别,不少国家政策、法规都孕育了“假离婚”现象的滋生:有人为超生、多生而怀孕后假离婚的;有人为躲避贷款、逃税漏税而假离婚;也有人为享受低保、廉租房、养老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而假离婚……原本为了达成社会公平的政策性差异却成为不少百姓牟取“不公平”的投机之路,如何实现政策公平、社会公平也因此备受争议。

  “假离婚”应被“反规避”

  “作为行政机关,只要手续齐全、合法且双方自愿,不管是真离还是假结,我们都要依程序办理。”长沙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说,“至于他们为什么离婚、结婚,哪怕是今天离、明天结,我们也无权干涉。”

  长沙市湘声律师事务所冯坤律师认为:“在法律上婚姻是自由的。夫妻双方即使就是为了各种目的而办理离婚或结婚手续,其做法也是真实存在的,受到法律保护。婚姻本来就以双方主观感情为基础,从法律上来说其实并不存在假离婚的说法,也不太好用法律来界定‘假离婚’的范畴。”

  冯坤也透露,那些通过结婚或离婚方式来获取房贷优惠的行为也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夫妻双方为了多得一套房子办理财产分割、离婚手续,万一离婚后哪一方却不愿意复婚了,另外一方怎么办?”冯坤说“一旦离婚的法律事实产生,任何一方都可以再找其他人作为伴侣,双方互相帮助、互相照顾等义务就不复存在‘假离婚’所判定的财产分割也受到法律合法保护。”

  此外,“假离婚”也可能得不偿失。一些市民分析,我国征收房产持有税政策呼之欲出,也就是当一户人家长期持有三套以上的住房,将征收持有税,而长期缴纳的持有税或许会超过贷款低利率带来的优惠。

  不少受访市民表示“假离婚”即使看似合法也并不可取,因为婚姻问题直接牵涉到社会和谐和道德风气,也会直接影响到国家政策的出台和落实效果。每一个人的婚姻自由权都值得尊重,但社会还是应当树立起一种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婚姻态度,严肃认真地对待婚姻问题,而不要当之为“儿戏”。
  
     也有不少采访对象认为,从房产新政引发的“假离婚”现象看,说明我国的房产新政还存在一定不尽如人意之处。如以家庭为单位划定住房套数来决定贷款利率,这就忽视了每个家庭的特殊住房情况和要求,可能造成人均居住面积较低的低收入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却无法申请优惠贷款等“国家可以用更细化、人性化的各类政策规定来反规避市民的‘假离婚’现象。现在房产新政刚出台,我相信补充性的细则化政策应该是指日可待的。”冯坤说。



莉说:如果不是制度设定不合理,轻易也不愿尝试“假离婚”吧?
作者: freedom1993    时间: 星海历10年4月30日 17:54

说到底,还是房价太高惹的祸。
作者: 杨善    时间: 星海历10年4月30日 19:49

我只是看看,淡定地飘过。。。。
作者: 马萨林    时间: 星海历10年5月1日 13:38



QUOTE:
原帖由 杨善 于 星海历10年4月30日 19:49 发表
我只是看看,淡定地飘过。。。。

等你家公子到了婚嫁年龄,看你还淡定得住。
作者: 杨善    时间: 星海历10年5月1日 17:15



QUOTE:
原帖由 马萨林 于 星海历10年5月1日 13:38 发表

等你家公子到了婚嫁年龄,看你还淡定得住。

那也是几十年后的事了,我干么操几十年后的心。。。。。吃饱了么?
作者: 马萨林    时间: 星海历10年5月2日 12:50



QUOTE:
原帖由 杨善 于 星海历10年5月1日 17:15 发表


那也是几十年后的事了,我干么操几十年后的心。。。。。吃饱了么?

时光如烟云,转瞬即逝。
还当志存高远。
作者: 杨善    时间: 星海历10年5月2日 13:14



QUOTE:
原帖由 马萨林 于 星海历10年5月2日 12:50 发表


时光如烟云,转瞬即逝。
还当志存高远。

等到了再说吧。。。。。现在就烦恼。。。。其实我没吃饱。。。。
作者: 莉吉亚    时间: 星海历10年5月2日 23:40

回帖充分证明,住与食,天大之事也!
作者: 杨善    时间: 星海历10年5月3日 01:18

居有屋,食有米

民生之本也

有此二者,天下安宁之始也
作者: 红茶魔术师    时间: 星海历10年5月4日 23:42

作为一个死死团,俺发自内心的振臂欢呼:党的政策亚克西!
作者: 莉吉亚    时间: 星海历10年5月11日 18:15

红魔,什么是“死死团”啊!?
作者: 红茶魔术师    时间: 星海历10年5月13日 16:59

哦,这个您就自己百度去吧
作者: 莉吉亚    时间: 星海历10年5月24日 13:54

“去死团是恶搞的、娱乐的、个性的、健康的。”
作者: 红茶魔术师    时间: 星海历10年5月25日 12:22



QUOTE:
原帖由 莉吉亚 于 星海历10年5月24日 13:54 发表
“去死团是恶搞的、娱乐的、个性的、健康的。”

情侣去死去死团是严肃的、认真的、普世的、革命的!




欢迎光临 星之大海俱乐部 (http://bbs.seaofstar.net/) Powered by Discuz! 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