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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档]海上争霸——三次英荷战争 紫川公爵
[center]海上争霸——三次英荷战争[/center]
[center]前言介绍[/center]
荷兰在16世纪前期还是西班牙的属地,1566年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后在1581年才在尼德兰北部建立起独立的荷兰国家。其面积仅4万多平方公里,自然资源贫乏,据说是不太可能养活其八分之一的居民,土地的瘠与海岸无险可守的本质驱使荷兰人首先从事了渔业。随后,加工保存鱼类方式的发现给予他们除了进行国内消费以外还能用以出口的物质,并由此奠定了他们财富的根基。或许正是有了“上帝造海,荷兰人筑堤”的精神,至16世纪到17世纪中叶,荷兰资本主义发展迅速,以商业和海上运输业为主,尤其是它的造船业使之成为了当时最大的海洋运输国家。1637年,荷兰拥有了制造排水量高达1500吨、装有100门大炮的三层甲板的战舰“海上君主”号的能力。到1644年,荷兰拥有1000多艘各类船只作为战舰保护商业顺畅,1000多艘大型商船进行海上贸易,6000多艘小型商船用于捕鱼业和内陆运输业,并拥有8万多名堪称世界上最为优秀的水手。17世纪上半叶,它已经发展到拥有商船1.6万艘,据当时的英国经济学家贝提的统计,1670年船舶的总吨位是:荷兰90万吨,英国50万吨,西班牙、葡萄牙共25万吨,法国15万吨。商业上的霸权以炮舰为后盾,荷兰人垄断了世界的贸易,充当各地贸易的中介人、承担商品的转运业务。当时欧洲南方和北方国家之间的贸易,欧洲与东方之间的贸易几乎全部掌握在荷兰人的手里。五大洲的各个角落遍及了他们的足迹,难怪称他们为“海上的马车夫”。
荷兰像“17世纪标准的资本主义国家”一样,大力发展海外殖民地事业,夺取了广阔的海外殖民地。它于1619年在爪哇建立第一个殖民据点巴达维亚(今雅加达),然后由爪哇向西侵占苏门答腊岛,向东从葡萄牙手里夺取香料群岛(今马鲁古群岛),还相继侵占了马六甲和锡兰(今斯里兰卡)。在亚洲东部一度侵入中国领土台湾。在日本九州岛的长崎取得了商业据点。1652年,荷兰在南非建立了好望角殖民地,为它在亚洲的殖民扩张取得了强大的中继站。在北美以哈得逊河流域为基础,建立了新尼德兰殖民地,并在河口夺取曼哈顿岛建立新阿姆斯特丹。在南美洲,荷兰殖民者占领了安得列斯群岛中的一些岛屿。
英国于16世纪晚期,挫败了西班牙海上霸权,打破了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殖民垄断局
面,使英国脱颖而出,逐渐发展海上势力。后17世纪中期,英国的资产阶级正忙于进行国内革命,才使它停止了发展海上势力。但到了1649年查理一世被处死,英国宣布为共和国之际,形势发生了转变。资产阶级迫切要求开辟新的海外殖民地、拓宽海外市场,而荷兰对于海上贸易的垄断成了这种需求最大最直接的阻碍和威胁。英国“护国公”克伦威尔当政时期为此制定了控制海洋的战略。他非常重视海军的组建,专门成立了“海军委员会”负责建造为海战设计的新型战舰。从此英国海军一改了伊莉莎白女王时期战时征召武装商船和海盗船的习惯做法,而将武装商船和海盗船作为预备役用。英国海军从1649年的39艘猛增至1651年的80艘,其中大部分是二层甲板、并拥有60至80门炮的巨型战舰。据说规模最大的“海上主权”号,排水量为1500吨,四层甲板104门重炮,水兵800多人,最大的炮弹净重60磅,一次齐射的炮弹重达一吨。另外,克伦威尔还加强海军训练和管理:改善水兵的薪饷膳食;制定所谓的“奖金”制度,犒劳俘虏或击沉敌舰有功的士兵;还专门从陆军中选出兵士担任职业海军军人,并任命经验丰富的职业军官指挥海军。陆军军官罗伯特·布莱克(1599-1657)就是此时被任命为海军统帅,而后成为一代海军名将的。这样的海军改革使得英国海军在战争爆发之时实力远远超过了荷兰:据说1652年,荷兰仅有战舰60艘,最大战舰仅配备40至50门重炮。有了强大的舰队做后盾,英国人渐渐变得有恃无恐起来。165l年2月,英国议会派出两位特命全权大使出使荷兰,提出两国应该结成更紧密、更真挚的同盟——即在战争与和平问题上,在国际条约和国际同盟中,两国应该像一个统一的国家那样采取行动,在某些场合下,甚至在内政问题上,荷兰三级会议应服从英国议会的决定。这个建议自然遭到了荷兰三级会议的断然拒绝。于是1651年,著名的《航海条例》由英国议会颁布。这是英国在完成战备后对于荷兰的公然挑衅,也是重商主义的典型产物。该《航海条例》,规定一切输入英国的货物,必须由英国船只载运,或由实际产地的船只运到英国,这就是说不许其他有航运能力的国家插手。荷兰一向以商船多、体积大、效率高、组织完善而成为贸易中介国家、全世界商品集散的中心。英国的新航海条例显然是对付荷兰的,打击它在英国对其他国家贸易中的中介作用。荷兰提出抗议要求英国废除,遭英国断然拒绝。于是双方都意识到战争的不可避免性,剑拔弩张的形势下秣马厉兵式扩军备战展开了。这就导致了英荷海上大战。一共有三次。
[center]正文[/center]
[center]第一次英荷战争(1652—1654年)[/center]
第一次英荷战争(1652—1654年),是荷兰于1652年7月28日发动的,目的是为了回击英国国会针对荷兰把持贸易经纪权而于1651年通过的航海法案。英荷之间,除了在两国近海展开作战行动(如1652年普利茅斯海战、1652年达格尼斯海战、1653年波特兰海战)以外,还在地中海、印度洋以及连接波罗的海和北海的各海峡同时进行了海战。英军舰艇装备有较先进的火炮,而且在数量和质量上均占优势,因此击溃了荷兰海军,并对荷兰海岸实施封锁,迫使荷兰于1654年4月14日缔结了《威斯敏斯特和约》。根据这一和约,荷兰实际上承认了航海法案。第一次英荷战争以英国的胜利告终。英国胜利之因固然离不开对方战略部署的失当——在次要战区集中优势兵力,忽略了生死攸关的多佛尔海峡和北海战区,但更为重要的恐怕是英国拥有雄厚的工业实力——能够迅速补充战力、战略指导思想的正确和其海军的装备、数量、火力乃至战术水平都要优于荷兰所致。
[center]主要战事介绍:[/center]
多佛尔海峡和北海战区:
这一战区的战斗通常被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652年5月~1653年5月)
阶段特点:战略相持,英荷双方在这一阶段互有胜负。
主要海战:
1、普利茅斯海战(1652年8月26日)
荷兰舰队护航商船通过英吉利海峡时受到英国舰队(约40艘军舰和5艘纵火船)拦截。荷兰著名指挥官米歇尔·阿德林森·德·奈特(1607-1676)在普利茅斯港外投入了30艘军舰和6艘纵火船与英军作战。此战双方实力相近,在舰队指挥、舰船运转技术、海战技术、炮术方面都堪称优秀,被认为是历史上一次有名的棋逢对手、将遇良才的海战。此役双方互有伤亡,但荷兰商船队成功地通过了海峡。
2、肯梯斯诺克海战(1652年10月8日)
英国舰队在布莱克指挥下打击荷兰捕鱼船,使之损失惨重,约有900多名渔民被俘。于是荷兰决心报复。普利茅斯一战以后,荷兰方面认为英国海军战斗力不如其海军,便在没有从地中海抽调援兵的情况下,忽视兵力和火力都弱于敌方的现实,贸然发动攻击。10月8日,双方在泰晤士河口外的肯梯斯诺克不期而遇。英国方面舰船约68艘、荷兰则为64艘,英舰数量略多且火炮亦占优势,双方混战两天两夜,最终荷兰舰队无法招架,有3艘被击沉,数艘遭毁坏。英国舰队大获全胜。
3、达格尼斯海战(1652年12月10日)(按:又译邓杰内斯海战)
英国在取得了肯梯斯诺克海战的胜利后,可能出现了轻敌心理:将舰队分成了几个部分,并抽出20艘军舰前往支援地中海战区。如此一来,英国在多佛尔海峡战区的军舰仅剩下了42艘,在数量明显处于了劣势。另一方面,特罗普又重掌了荷兰海军的帅印,为荷兰商船队护航。12月10日,特罗普出动78艘战舰替拥有300艘船只的庞大商船队护航,布莱克指挥英舰在英格兰东南的达格斯坦海角拦截。双方军舰在数量上相差悬殊,加之特罗普与其副手德·奈特的正确判断和果断指挥,使得英国战舰被击沉3艘、被俘虏2艘。英国舰队大败,龟缩于英国南部港口,一时间将制海权拱手相让。
4、波特兰海战(1653年2月28日至3月2日)(按:又称“海峡三日战”或“三日海战”)
前一次的战败使得英国将分散为几部分的海军力量重新集中,加之国内又新建了多艘战舰,海峡方面双方军事实力的对比又发生了变化。2月28日,特罗普率领80艘战舰护送约180艘商船在返回荷兰的途中与英国舰队(约70艘战舰)遭遇。荷兰舰队投入攻击,掩护商船前进,双方在海上激战了整整3天,特罗普才突破了英国的海上封锁,将大部分荷兰商船安全送回本国。但此役荷兰海军损失惨重,11艘战舰与30艘商船或被击沉或被缴获,阵亡人员近2000。英国方面今损失1艘战舰,伤亡1000多人。另外,布莱克本人也在此战中受了伤,由蒙克继任。
第二阶段(1653年2月~1654年4月)
阶段特点:英国取得战略优势。
波特兰海战之后,英国重新获得了多佛尔海峡以及北海水域的制海权。英国海军上将蒙克坚持集中兵力的原则,贯彻以优势兵力封锁海峡,切断荷兰对外联系的战术。另外,英国国内动员了全国工业生产力集中赶制战舰,而另一方面荷兰工业基础相对薄弱,损失战舰难以得到补充,逐渐趋于劣势。需要一提的是英国海军在1653年颁布了两个在海军发展史上占有相当重要地位的文件:《航行中舰队良好队形教范》(它明确规定:舰长在航行和逆风时,不得随意抢占有利的顺风位置,而应保持队形并遵从上级指挥;一名舰长决不能抢风到中队长官的前面。另外它还制定了一套完整的联络信号,用火炮、旗语、灯光等工具,通知各舰航向、航行位置以及停船、下锚、召集会议等事项。)和《战斗中舰队良好队形教范》(该教范共14条,第一次明确地确立了战列线战术的地位,并说明了保持一线队列地各种战斗行动。)此新战术无疑是将陆军作战方式运用于海军,实践证明是卓有成效的。这在海军战术的发展史上堪称是“一个巨大的迈进”。而荷兰方面仍然采用旧的战术,则不可避免地走向了失败。第一次英荷海战期间,英国海军还有一个令人注目的变化,机按军舰携带火炮的数量分成六个等级:第一级90门火炮以上;第二级80-90门火炮;第三级50-80门火炮;第四级38-50门火炮;第5级18-38门火炮;第六级18门火炮以下。但不久其他国家也开始师法英国海军的做法。
主要海战:
1、加巴德沙洲海战(1653年6月12日至13日)
6月12日,特罗普指挥荷兰舰队(约军舰104艘)从本土基地出发,试图打破英军的海上封锁。蒙克、迪恩指挥115艘英国战舰迎战。初时,双方力量接近,相持不下。暮色已下之时,布莱克率18艘军舰赶来增援,荷兰舰队在数量上居于劣势,于13日开始撤退到佛兰德浅滩,英国军舰无法追击。(荷兰船只吨位较小,船底较平,吃水不深,能够停靠在像荷兰海域那样的浅水滩;英国军舰则大多吃水很深,无法进入浅滩。)荷兰此役有9艘军舰被击沉,11艘被俘,损失兵力1400多人。英国仅损失了1艘军舰和400多人,但舰队司令迪恩海军上将阵亡。
2、斯赫维宁根战役(1653年8月8日至10日)
加巴德沙洲海战战败后,荷兰完全失去了英吉利海峡的制海权,其海岸受到英国海军的严密封锁,经济一度陷入瘫痪。为了挽回败局,荷兰老将特罗普决定进行一次“敢死”式的决战,他重新扩充军队,于英国海军战于斯赫维宁根海面。8月10日战斗正式开始,荷兰海军拥有战舰106艘(其中特罗普指挥82艘,德·奈特指挥24艘),英国拥有战舰100艘(蒙克指挥)。据说战斗从早晨7点一直持续到晚上8点,战况十分激烈。特罗普中途中弹身亡,荷兰人士气大为受挫,25名舰长脱逃。这次海战以荷兰的惨败告终,荷军损失了15艘战舰,伤亡4000多人,而英军仅损失了2艘军舰,伤亡1000多人。斯赫维宁根海战以后,荷兰舰队元气大伤。英国对荷兰实行绞杀式封锁。多佛尔海峡和北海战区再无大战。
地中海战区:
这一战区的战斗从战略层面观之,对战争影响不大。荷兰集结了强大的舰队,始终保持着对英国的优势:范·盖伦指挥的荷兰舰队有14艘战舰组成,每舰配备26至30门火炮,另外还有22艘武装商船作为增援。英国舰队有15艘战舰,每舰配备30至54门火炮,但英国舰队分为两部分,分别部署再地中海东部的里窝那和厄尔巴岛。这就给了荷兰舰队分而歼之的契机:荷兰舰队司令范·盖伦巧妙集中兵力插入英国两支分舰队之间,切断他们的相互联系,造成了局部优势。
1652年8月28日,部署在厄尔巴岛的英国分舰队主动出击与优势的荷兰舰队交战,遭受到重大损失。荷兰军队继而封锁里窝那长达6个月。1653年3月13日,里窝那海战爆发。范·盖伦诱出部署于里窝那的英国海军并予致命的打击——除了一艘脱逃外,其余的全被击沉或俘虏。荷兰海军虽然在此役中大获全胜,但卓越的统帅范·盖伦于激战中阵亡。战后,英残舰撤出地中海,荷兰海军控制了此战区的制海权。
[center]第二次英荷战争(1665一1667年)[/center]
第一次英荷战争并没有解决两国之间的经济矛盾。早在英国护国政府时期,两国关系就屡次尖锐化。荷兰外交机关多年来力求同英国缔结它所计划的使《航海条例》的效力化为乌有的条约,可是毫无结果。斯图亚特王朝在英国的复辟并没有缓和英荷之间的竞争。对荷兰的军事冒险能使英国获得经济上和政治上利益。所以,查理二世继续执行侵略的政策,争夺和扩大殖民领地,摆脱经济窘境。英国政府为了加强控制和掠夺,于1660年再次颁布了《航海条例》,增订了一些重要的条款,直接限制英属北美殖民地经济上的独立自主。补充条例规定:殖民地不论输出和输入商品,都必须用英国船只装载;并且有许多指定物品,心须先输送到英国和英属领地,首先满足英国工业生产的需要,其多余的产品,在付了转口税之后,再转销欧洲各地。《航海条例》又具体规定了殖民地的许多“列举品”(即指定的物品),如烟草、糖、原棉、靛青、染木等,只能运往英国和英属领地。英国统治阶级的目的是:独占海上运输业,独占殖民地市场,并使英国本土成为殖民地物产的集散地,这样就可以垄断殖民地的商品价格,增加税收,大量销售英国工业品,以获取巨利,扩大资本积累。
英国政府继两次《航海条例》之后,1663年,又颁布了《主要产物法令》。法令严格规定,凡在欧洲各地出产或制造的物品,都必须先输送到英国,再用英国船从英国海港启程,才可以转运到美洲殖民地。英国企图以此控制整个欧洲对英属殖民地的贸易,
获取垄断性的利润。这是英国统治者采取重商主义政策的进一步措施。欧洲各国商人针对英国这种措施,以提高物价夹弥补他们必须将商品先送往英国缴付转口关税的损失。这一笺转口关税,最后还是转嫁到美洲殖民地人民的身上。
英国政府的两次《航海条例》和《主要产物法令》,严重地损害了荷兰人的利益。荷兰资产阶级和商人忍受不了这种限制的歧视,限制和反限制的斗争时而激烈,时而平缓。殖民地频繁的冲突导致了最后的决裂,第二次英荷战争爆发了。
第二次英荷战争(1665一1667年)是由于英国占领荷兰在北美的殖民地新阿姆斯特丹而引起的,正式宣战的时间是在1665年初,但是战争早在1664年英国人攻击荷兰在非洲西海岸的要塞时就已经开始了。第二次英荷战争时期,按照条约,法国有援助荷兰人的义务,于是,法国在1666年1月对英宣战。法国在路易十四时期确定了建国的目标——战争、荣誉和领土,为此,法国重组了海军。1661年初建海军时,法国只有舰船几艘,很快便增加到196艘。同时,法国还改革了旧有的港口和兵工厂,使土伦、南特、布雷斯特和敦刻尔克等港口都实现了现代化。
荷法并肩作战,但是英王查理二世却不想树敌大多,便积极谋求同法国的联盟。早在1662年,英国把大陆上的据点卖给了法国,从而使查理国王获得了200万镑。在战争中,法国同双方都有一定的联系,既不愿意荷兰被击溃,也不愿英国遭受重大损失。英国国王同法国进行秘密谈判,两国达成了秘密谅解:英国不反对法国侵入尼德兰,法国则以撤回对荷兰人的援助作为酬报。两国签订协议之后,法军随即越过了尼德兰的边界,占领了边界城市。
荷兰人在第一次英荷战争后,认识了制海权在海上贸易的作用,便大大加强了海军,改善了海军组织。荷兰海军在德·奈特的统率下,打败了英国人,甚至冲入泰晤士河,威胁伦敦。法国侵入尼德兰和荷兰人进攻泰晤士河,迫使荷兰和英国不得不于1667年7月31日签订《布雷达条约》。按照这个条约,英国保留了新阿姆斯特丹,而荷兰取得了南美洲的苏里南并保留了夺自英国的普洛兰岛(摩鹿加群岛),《航海条例》的条件也稍稍放宽了。
第二次英荷战争是英国和荷兰两国关系史上的转折点。英国人退出了印度尼西亚,荷兰人退出了北美大陆,这在实际上意味着两国在殖民角逐中划分了势力范围。
主要战事介绍:
战场主要是在英吉利海峡和北海地区,战争进程通常可以分为3个阶段。
第一阶段(1665年6月~12月)
阶段特点:英国海军占据优势。
英荷两国宣战后,并未立即投入战斗。主要原因是当时处于冬季,天气条件不利于海战,故直到春季来临后才正式交战。
主要海战:
1洛斯托夫特海战(1665年6月13日)
1665年6月13日,英荷双方舰队在英格兰东海岸外的洛斯托夫特展开海战。荷兰方面由于德·奈特远征非洲未及返回而由沃森纳尔和奥布丹指挥,大约有战舰103艘,11艘纵火船以及7艘通讯船,合计4900门炮,2.1万人。英国方面舰队总司令是查理二世的兄弟约克公爵,拥有战舰109艘,其中50门至90门火炮的战列舰为35艘,武装商船21艘,纵火船21艘,以及小型船只7艘,合计4200门炮,2.2万人。但英国海军在舰艇大小与火炮威力方面都要优于荷兰海军。战端伊始,荷兰处于有力的顺风位置,但指挥系统未能掌握时机主动攻击。(推测可能为是指挥高层的不协调性所致。)等到风向改变之后,荷兰舰艇才顶风攻击。双方列阵齐射不久,队形就开始散乱,继而转入混战。在激战中,荷兰旗舰“伊恩德纳赫特”号被击中弹药库,发生爆炸,两位舰队指挥官沃森纳尔和奥布丹双双阵亡。旗舰上409人仅有5人获救。之后,荷兰巨舰“奥兰奇”号遭俘虏,被焚毁。荷兰船只纷纷溃逃,损失惨重:至少17艘战舰、3名海军上将以及兵士4000多人。英国方面仅损失了2艘战舰和800多名水兵。荷兰人指挥系统的失误以及旗舰的过早损失给了英国获胜的机会,但其火炮射程的远与海军战术水准的高都是不可忽视的原因。洛斯托夫特海战后,英国舰队向北欧进发,企图俘虏停在挪威卑尔根港内的70艘荷兰商船,但为荷兰人击退。1665年8月6日,德·奈特返回荷兰,临危受命统率全国海军。他率领荷兰舰队驶往挪威,护航停在卑尔根港内的商船队回国,其中仅有10艘因为风浪掉队而为英国海军俘获。
1665年的下半年,德·奈特依靠出色的指挥艺术,游戈于英吉利海峡、巡逻于泰晤士河口外,有效地保护了荷兰的对外海上贸易。但是英国的战略优势地位仍然存在,荷兰仅仅是处于只能维护交通线的被动态势。
第二阶段(1665年12月~1666年9月)
阶段特点:战争的扩大与战略相持。
经过冬季的休战之后,春夏之交双方又恢复了战斗,但此时的形势已经发生了变化。肆虐于14-15世纪的黑死病(按:即鼠疫)在1664-1665年间又卷土重来,再度侵入英国。半年内由伦敦的西区扩及东区。从1665年5月至9月,伦敦死亡人数由43人迅速发展到31159人,增加了724倍!夏季发作,9月后开始流行,死亡人数剧增。据说伦敦人口的1/4、约10万人死于这场灾难。这使得英国国内一片混乱。
1661年1月,荷兰又先后同法国、丹麦结成反英同盟。法、丹两国开始向荷兰提供各种援助。尽管法国并未积极参战,但也迫使英国舰队拨出20艘战舰应付,使得英国海军的总体实力受到削弱。如此一来,英国的战略优势逐渐丧失。
这一阶段,仅仅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双方连续展开了五次海战。激烈程度空前,双方互有胜负,可以说是一场实力的拉锯。
主要海战:
1、四日海战(1666年6月11日至14日)(按:又称敦刻尔克海战)
1666年6月11日,德·奈特率领拥有84艘战舰、4600门大炮和2.2万名官兵的舰队出海。据说这是整个冬季荷兰花费了1100万荷兰盾才得以组建的。蒙克(按:当时他已经是阿尔比马比尔公爵了)率78艘战舰、4500门火炮、2.1万官兵的英国舰队迎战。战前由于情报工作方面的失误,使得英国深信法国舰队前来挑衅,于是派鲁珀特亲王率20艘战舰前去截击。仅给蒙克留下2/3的力量,作为支援鲁珀特亲王的预备队。但意想不到的是蒙克舰队迎头撞上了荷兰的主力舰队,于是激烈的战斗就无可避免了。第一天的激战中,荷兰舰队凭借数量上的优势,不但抢占了上风,更渐渐包围了蒙克舰队,给了处于逆风状态的英国舰队以沉重的打击。但战斗的持续没有使得荷兰舰队保住胜果,战至黄昏,双方各损失了几艘战舰,可以说是平分秋色吧。英国的“绥夫蒂秀尔”号遭到俘虏,舰队司令贝克利阵亡。英舰“亨利”号重伤,顽战。荷兰的先遣舰队司令艾弗森被流炮击中,阵亡。
第二天,英国舰队首先发难。荷兰后卫舰队想要抢占上风,结果引起阵形混乱。但英国舰队由于数量上屈居劣势,无法抓住战机打击荷方,故双方仍未打破僵持之局。
到第三天为止,英国方面仅剩下30艘战舰拥有战力,蒙克被迫西撤。英国先头舰队旗舰“皇家亲王”号(按:又译“太子”号,是英国参战的最大一艘战列舰,拥有90门火炮)被荷兰舰队包围搁浅,舰队司令阿伊斯秋投降,该舰被荷兰人焚毁。但到这一天,战局又发生了变化:先前被派去截击法国舰队的鲁珀特亲王舰队由于没有找到法国舰队踪影,返航,与蒙克舰队残部会合。6月14日清晨,双方展开决战。英国舰队中先头舰队由于航行速度没有掌握好,致使其与主力舰队之间留有空隙,遭荷兰舰队切入。英国舰队后卫为小特罗普(按:既老将特罗普之子)迂回。德·奈特率主力猛攻入英国舰队中央。英国舰队陷入混乱,但仍坚持抵抗。荷兰方面为了全歼英国舰队,先后投入3万人和6000门炮,但没有达到目的。至夜幕降临时分,天降大雾,英国趁机撤出战斗。荷军也因弹药耗尽,加之天气因素,并未予以追击。四日海战就此落幕。英国损失了17艘舰船(包括三艘旗舰),阵亡和被俘官兵达到8000名(按:一说阵亡8000名,被俘3000人),其中有2名将军和12名舰长阵亡。荷兰方面仅损失了6艘战舰,伤亡2500名官兵(按:一说2000名),其中包括3名将领。此役是英荷战争中规模最大的一次海战,也是英国皇家海军历史上少有的几次败仗之一,但四日海战并不是决定性的战役。
2、古德温海战(1666年7月1日至4日)
德·奈特在四日海战之后虽然把泰晤士河封锁了一段时间,但英国凭借其强大的工业基础,舰队很快就修复完毕,又出现在了海洋上。7月1日,蒙克率60战舰与小特罗普指挥的约100艘军舰,其中71艘是战列舰,遭遇,双方激战了两天。3日,荷兰援兵赶到,蒙克撤出战斗。但到了4日,鲁珀特亲王又率一支援军赶到,蒙克遂发动攻击,但为荷兰舰队击退。此役规模不大,英军损失10艘军舰,死伤1700多人,被俘2000余人。荷兰相对损失较轻。
3、圣·詹姆斯日之战(1666年8月4日至5日)(按:又译北福兰角海战,即多佛尔海峡北部之战,英国人称其为圣·詹姆斯纪念日之战。)
德·奈特准备率荷兰舰队溯泰晤士河而上进攻英国首都伦敦。英国方面派出90战舰和20艘纵火船迎击。荷兰方面兵力与之相当,约89艘战舰和20艘纵火船,然而这次是列阵作战,故在前几次混战中英国方面难以发挥的射击的准确和射程的远的优势,在这次战斗中得以体现。此战打响不久,荷兰先头舰队中的7名将军已经折损了3名,先头舰队溃逃。而小特罗普突然驶出战列线堵截英后卫,并对其穷追不舍,使得德·奈特指挥的中央舰队遭到英国前卫舰队和主力舰队的围攻。德·奈特采取机动战术,边打边撤。直至8月5日清晨,小特罗普依然杳无踪影,德·奈特只能用8艘军舰掩护沿荷兰海岸浅滩赶上来的掉队船只。后小特罗普幸喜借助浅水海域掩护才未被切断退路,安全返回本国。此役,英军大胜,在仅损失1艘战舰和2至3艘纵火船,伤亡不到300人的情况下(包括5名舰长),使得荷兰损失了20艘战舰,伤亡7000人,4位将军阵亡。此役之后,英国重握制海权。
4、“霍尔姆斯篝火”(1666年8月8日)
“霍尔姆斯篝火”事件很难归入海战一类,但荷兰所受到的损失超过了英国舰队在整个战争期间给荷兰造成的损失的总和。事情大致是这样的:英国的霍尔姆斯受命率领一支小型分舰队突袭荷兰的弗利兰岛,却出乎意料地发现了大量隐藏其间的荷兰商船。英国舰队在几乎未遇任何抵抗的情况下,(按:据说当时仅有两艘小型荷兰军舰前来迎击,如飞蛾扑火皆被焚毁。)纵火焚烧了挤在一起的150多艘荷兰商船。之后,英军又劫掠了弗利兰岛,遂离去。
第三阶段(1666年9月~1667年7月)
阶段特点:荷兰海军取得优势。无关乎舰队实力或是国家总和国力,这一阶段的海战予人的感觉更像是德·奈特的个人华彩的演出。纵然这种说法有些所谓英雄史观的偏颇,但个人于历史的价值恐怕是难以否认的。
在圣·詹姆斯日之战后,英荷双方虽然没有再进行过大规模的海战,但战争却也并未就此停息。两年之久的海战使得两国国力亏空,元气大伤。当1666年9月10日,一场罕见的火灾降临到伦敦,连续烧了4天4夜,将伦敦城毁去2/3,经济损失超过800至1000万镑(按:经济损失已经超过了两次与荷兰战争的费用)之后,英国无力再战,从1667年1月开始,不断与荷兰方面取得联系,希望进行和平谈判。荷兰方面的和谈欲求并未如英国那样强烈,国内对于“霍尔姆斯篝火”事件的复仇情绪依旧高涨。为了增加谈判桌上的筹码,荷兰元首德维特在布雷达会谈期间,秘密下达了进行军事行动的授权。克劳塞维茨认为“战争无非是国家政治通过另一种手段的继续”,在这里亦是得到了体现。
荷兰海军虽然在圣·詹姆斯日战役中失利,但舰队主力依旧健在,并未受到致命性的打击。德·奈特通过这场在英国本土附近作战的实践,认识到了夜间偷袭的可能性,并利用间谍获取了泰晤士河的潮汐、水位、航线等情况以及伦敦地区的军事河经济情报,还对水兵进行了夜间战斗的训练。“万事具备,只欠东风”,在得到元首的授权之后,他制定了一项大胆罕见的作战计划:先将舰队在特塞尔岛外紧急集合待命,然后觅机偷偷驶入泰晤士河口,沿梅德韦河溯流而上,直达英国舰队的战舰船坞查塔姆,然后将英国战舰击沉或焚毁。之所以谓之“大胆”主要因为这一计划有着极大的风险:姑且不论沿途有英国的各种防御设施,仅泰晤士河口和梅德韦河就多沙洲浅滩,只有涨潮且顺风才能通过,稍一疏忽,错过潮位或是风向不顺、风力不够,则军舰就有搁浅的可能,况且英国海军的全部战舰未必都已进港不能作战。另外,对于硬体的依赖也是英军未能料到这次奇袭的原因之一:在梅德韦河口和查塔姆之间,设有一根长达800码、重14.5吨的横江大铁链。任何人也未曾设想到,荷兰舰队竟敢深入敌腹,将战火引至大英帝国的家门。都说战争是一场豪赌,那么胜利女神大概常常会去眷顾那些敢于在关键时刻掷下巨注的人物,于是,世界海战史上的奇迹出现了。
1667年6月19日,德·奈特率领荷兰舰队(24艘战列舰、20艘小型船、15艘纵火船)航行到泰晤士河口。趁黑夜涨潮之时,先遣舰队顺潮流溯入泰晤士河,一路炮击,很快占领了英国希尔内斯炮台,夺取了贮存在此地的四、五吨黄金以及大量木材、树脂等物质。荷兰舰队横冲直撞,寻找并击毁发现的英国舰船,一些最好的军舰被俘虏准备作为战利品带回本土。荷兰舰队甚至还炮轰伦敦。22日,荷兰舰队长驱直入到达查塔姆船坞。据说当时英国在次停泊了18艘巨舰,每舰都在1000吨以上,荷兰舰队进入后打哑了岸上的炮台,登陆部队以及纵火船人员拆除或毁掉了河上障碍,很快英国就损失了6艘巨舰。其中蒙克的旗舰“皇家查理”号被荷兰人带回国内。凭恃着“绅士风度”的英国人自然不耻这样的奇袭,英军的一位目击者写道:“这些威武雄壮、战绩辉煌的战舰的毁灭,是我生平所看见的事情中最令人心痛的。每一个真正的英国人见了都会伤心泣血的。”荷兰舰队横行了三天,最后全部安全返航。之后,德·奈特便封锁泰晤士河口长达数月。这次奇袭给英国造成了近20万镑的损失,更使皇家海军蒙受了奇耻大辱。英国遭此大败,加之瘟疫和伦敦大火两重灾难,已无力再战。奇袭加速了英荷两国的谈判进程。
[center]第三次英荷战争(1672~1674)[/center]
荷兰是法国在欧洲建立霸权的障碍之一,法国要想称霸欧洲,必须打败荷兰。同路易十四有秘密义务的英国查理二世把英国拖入了战争,法国许诺,打败荷兰后,将荷兰的瓦尔海伦岛和布里尔城、卡赞德城并入英国。于是英军突然袭击了荷兰海军,从而拉开了第三次英荷战争的序幕。
1672年春,英国和法国联合对荷兰作战,荷兰虽然遭受了一系列的失败,但仍顽强抵抗。英国的参战,不象《多维尔条约》规定的那样活跃和积极,英国议会和伦敦商业者这时则认为,法国是比荷兰更危险的敌人,因而议会拒绝通过对荷兰作战的补助金。瓜分荷兰的计划注定不能实现。荷兰为了抵御陆上法国大军的进攻,决堤放水,海水淹没了一部分国土,给法军的进攻设置了不可克服的障碍。在海上,荷兰海军留下一支小舰队牵制法国人,而对更强大的英国海军进行主要的打击,保障了荷兰海岸的安全。
荷兰的海军乃是一支劲旅。战争开始前夕,荷兰海军近百艘军舰和50多艘火攻船驶往英国海岸附近,寻找战机歼灭法、英两国的舰队。荷兰和英国为争夺大西洋的霸权进行了多次战斗
当时,法国也有30艘军舰参战,但起的作用并不大。1673年,荷兰舰队又同法、英舰队连续进行三次海战,双方势均力敌,战斗始终胜负难分。威廉在一支西班牙部队的协助下、竟占领了波恩城,迫使法军分段撤退了。海战的失利,对法国实力增强的恐惧及英国官廷密谋的揭露,引起了英国资产阶级的不满。议会在拒绝批准对荷兰作战补助金的同时,猛烈抨击支持法国对荷作战,终于追使英国国王于1674年2月同荷兰签订了单独的《威斯敏斯特和约》。这个和约规定了1667年的布雷达条约继续有效,荷兰同意给英国80万克伦,把英国在欧洲以外所夺取的荷兰领地都交给英国;英国则保证不帮助荷兰的敌人。但是,议会认为未一项条件还不够,坚持积极地帮助荷兰来同法国斗争。英国议会不同意向法国宣战,要求遣散军队,否则不同意给国王以补助金。英荷之间的三次战争则就此落下了帷幕。
主要海战:
1、海峡之战(1672年3月)
即1672年3月,英国在没有宣战的情况下对荷兰商船队发动的袭击。英国海军拥有12艘战列舰以及6艘小型战舰,荷兰仅有5艘战舰为72艘商船(按:其中有24艘是武装商船)护航。荷兰舰队司令哈恩坚决与优势英国舰队周旋,终于抵挡住了英国舰队的攻击。在被击沉1艘、被俘虏3艘商船的情况下,大多数荷兰商船还是安全抵达了目的地。
2、索尔湾海战(1672年6月7日)(按:又译索斯伍德湾海战)
6月7日,德·奈特指挥荷兰舰队(大约130艘战舰,其中大型战舰为61艘,4500门炮和2.1万名水兵)偷袭泊于英国东南部索尔湾的英法联合舰队。当时港内泊有联合舰队的各类船只大约150多艘,其中有45艘英国战舰和26艘法国战舰,其余的多为小型船只、运输船只或是后勤补给船只等,估计有5100门火炮以及3.3万人。
荷兰舰队抢得先机,不但事先在港外布置了封锁线,更在战初利用涨潮放出纵火船,造成联合舰队陷入混乱。 在荷兰舰队的炮击之下,英国舰队指挥官约克公爵凭借其出色的军事手腕,很快控制住了形势。英舰在一时的混乱之后,迅速编成队形出港迎战。而法国舰队则不愿意消耗己身的实力,只居片隅远射作势,观英荷双方近距离炮战虎斗。战略十分激烈,自中午至暮后。英国损失了4艘战舰、2500多人;荷兰则损失了2艘战舰、2000多人。据说英国后卫舰队指挥官桑德威治与荷兰后卫指挥官范根特中将均在战斗伊始即告阵亡,但总体来说,此役就战术层面而言,双方各无重大建树。
然而,这次海战所带来的战略意义却是不容忽视的。荷兰先发制人的进攻不但粉碎了英国对荷兰本土入侵的计划,也使得普鲁士打算从陆地侵入荷兰的企图落空。
此役之后,荷兰舰队依旧贯彻自己先前的战略思想、战术方针。而英法方面则蠢蠢欲动:1672年7月,英法联军因为陆上作战不利,遂打算利用联合舰队运送了一支强大的登陆部队企图强行登陆荷兰西北部的战略要冲特塞尔岛,以便建立前沿基地,进攻荷兰本土。但由于有德·奈特舰队的侧翼牵制,计划宣告破产。
1672年8月,威廉三世在此存亡之秋,担任了荷兰国家元首。他积极展开外交活动,终于在1673年的春天争取到了奥地利和西班牙的支持。但几乎同一时间,普鲁士则同法国签定了盟约。战争的规模得到了扩大。
3、第一次库内维尔海战(1673年6月7日)
1673年6月7日,英法舰队再次集结了舰队输送陆军,打算登陆荷兰本土。德·奈特率由89艘军舰,其中有52艘战列舰组成的荷兰舰队迎战。英法联军大致拥有127艘各类船只,其中包括54艘英国战列舰和27艘法国战列舰。英法联军数量占优,但登陆计划未能立时实现。双方在各自损失了一些小型船只之后,撤离战场。
4、第2次库内维尔海战(1673年6月14日)
在第1次库内维尔海战后,仅仅过了七天,双方舰队又一次展开了交锋。但这一次进攻是荷兰方面主动发起的:德·奈特趁着风向突变,荷兰舰队占了上风,杀入联军阵内,迫使英法舰队仓皇撤退,英法的此次登陆计划遂不了了之。
5、特塞尔海战(1673年8月21日)
1673年8月,英法舰队又一次纠集势力,企图登陆特塞尔岛。约摸2万陆军集结在英国,第一梯队1万人登舰,在鲁珀特亲王的率领下驶往荷兰。这一次联合舰队准备充分,不但坐拥120艘舰船(其中主力舰90艘、纵火船30艘)(按:一说92艘战列舰、28艘纵火船、23艘辅助船),将联合舰队分编为三个分队:鲁珀特亲王指挥之下的中央分舰队;德埃斯特雷指挥之下的法国先头舰队;斯普拉格指挥之下的后卫分舰队,更仔细研究了德·奈特的战术,并制定了相应的对策。
荷兰舰队事先得报,德·奈特亦将麾下舰队分编为三个分队:他本人指挥之下的中央分舰队;班克特指挥之下的先驱舰队;小特罗普指挥之下的后卫分舰队。但荷兰方面仅拥有75艘主力舰和30纵火船(按:一说75艘战列舰、15艘巡航舰、18艘侦察通信舰、22艘纵火船),实力对比上明显弱于英法联合舰队。
21日夜间,德·奈特指挥舰队利用风向成功插入敌方舰队与海岸之间的缝隙。拂晓时分,主动向英法联军发动进攻。于是双方三个分舰队非常有趣地捉队撕杀,皆是一面南移一面相互用炮火应酬。尽管英法联军兵力占了优势,但荷兰水兵士气高昂,双方战斗可谓空前激烈。德·奈特与英将拉帕尔3次更换旗舰,仍英勇作战。但首先打破僵局的却是双方的前卫分队:法国分舰队的水兵训练很差,作战消极,而且有一旦部分军舰受创后便忙于修理,不再参加战斗的陋习。指挥官德埃斯特雷本意图以数量上的优势包围班克特分队,但结果班克特突破了舰队的战列线,使得法国分舰队全面陷入了混乱。或许是考虑到为了保存实力,法国分舰队就此退出了战斗。于是班克特在留下部分船只监视法国人的情况下,率领余下战力前往援助德·奈特率领的中央分舰队。原本英国的鲁珀特亲王打算将适于浅海作战的荷兰舰队向西引向深海,但此时后卫舰队交战的激烈程度引起了双方中央分舰队的注意:英国分舰队指挥官斯普拉格在两次转换旗舰之后殉职。鲁珀特亲王与德·奈特双双率领麾下分舰队赶来支援己方的后卫舰队,而班克特指挥的荷兰前卫舰队也加入了战斗。这场海战一直持续到了晚上7点,夜幕降临之后英方认为登陆作战无望,遂退出了战斗。此役双方都未有战舰被击沉,但严重受创的船只不计其数。(按:一说英军损失9艘军舰。)英法联军损失了2000多人,荷兰方面伤亡了1000多人。此役后,荷兰暂时消除了海上威胁,取得了制海权,大批东印度公司护航船安全返回。
战后,鲁珀特亲王声称:“法国舰队对这次失败应负全责。”而英国历史学家坎·贝尔曾高度评价了荷兰在这场海战中的成功:“荷兰,因其舰队司令精明强干,使他们在这次战斗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他们使完全被封锁的港口重新开放并战胜了一次可能的入侵,而使敌人放弃了所有入侵的思想。”
无论如何,特塞尔海战结束了荷兰和英国之间为了控制海洋所进行的一系列旷日持久的战争,却也导致了英法两国的裂盟。海军的失利与法国的日益强大,使得英国资产阶级对政府参加法荷战争倍感不满。在议会的削减军费后,英国海军无力再封锁或入侵荷兰,于是英国国会通过了与荷兰单独媾和的决议。1674年2月,英荷双方签定了《威斯敏斯特和约》,恢复了战前状态。和约规定1667年两国签定的《布雷达条约》条约继续有效,荷兰同意给英国80万克伦,承认英国在欧洲以外夺取的原荷兰领地的所有权,英国则保证荷法战争的中立。在此之后,荷法战争依然持续。同年4月,德·奈特在一次交战中身负重伤逝世,而法荷战争一直拖到了1678年才宣告结束。
[center]后言介绍[/center]
英荷战争是在海上进行的。海战对海军的技术装备和海军学术的发展曾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在战争进程中,已经制汀了舰队的体制:舰队下辖分舰队,分舰队又辖有若干纵队;确定了战列舰、巡洋舰等军舰为新的舰种。海战的战术也有很大的变化:战争初期实际上还没有战斗队形,战斗只不过是单舰格斗(炮击和接舷战),到了战争后期,双方都已广泛地使同一路纵队,舰只成一路纵队进行炮战,这已成为海战的主要方法,从而促进了海军炮兵日益完善和不断发展。在英荷战争过程中,海军战略也有所变化,其基本内容就是夺取制海权。
三次海战战争的结果对于以马克思唯物主义历史观而言,是“商业资本主义从属于工业资本主义”;对于海军战略来说,在这三次战争中,其基本内容则已转变为了制海权的争夺:谁控制了海洋,就等于控制了世界。
尽管荷兰海军取得一定的胜利,但是,荷兰在资本主义发展中落伍了。《航海条例》的限制和连绵不断的战争加速了荷兰的衰落。以阿姆斯特丹为例,这个昔日最重要的经济中心,荷兰大资产阶级的集中点,世界性的港口,交易所的业务、商业及金融信贷业务的中心,当荷兰拥有商业霸权和占有广大殖民地的时候,它是能够保持一定优势的。但这个经济繁荣的基础是很不巩固的。随着其他国家资本主义的发展,荷兰中介贸易的有利条件逐渐消失。其他欧洲国家,首先是英国和法国,已经系统地实行保护本国工业的政策,荷兰则相反,资产阶级为了取得商业利润,却让廉价的外国商品充斥国内市场,因而扼杀了本国的工业。由于荷兰执行这种政策,到17世纪末,荷兰已经丧失了工业优势,随后连自己在商业中的垄断地位也让给了工业资本主义迅速发展的英国。连年不断的战争,加速了荷兰经济衰落的到来。荷兰的工业生产日趋下降,呢绒,17世纪中叶年产12万匹,到18世纪末仅为3万匹;造船数量,18世纪也减为原来的十分之一至十五分之一,17世纪中叶,每年出海的渔船是1500一2000艘,18世纪中叶不过是200艘。18世纪,荷兰资产阶级在贸易中丧失了一个又一个的阵地,逐渐变得仰赖其他国家,首先是依靠英国借给的资金。从此“海上马车夫”把海上霸权让给了英国,沦为欧洲二流国家,英国成为海上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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